多倫多暴龍球星雷納德(Kawhi Leonard)在加州南區的地方法院向知名運動品牌Nike提起訴訟,原因是Nike在未取得雷納德的同意之下對他設計的商標「Klaw」申請了版權註冊。
「2011年,剛在NBA選秀會被挑中之後,雷納德設計了一個獨特的標誌,當中包含了許多對他有意義且獨特的元素,」該訴訟案的文件中提到:「雷納德描繪了他的大手,並在手中畫了他姓名開頭的兩個字母『KL』以及他的背號2號。」這個標誌也是從雷納德在大學時畫作的延伸與延續。
訴訟文件當中也提到:「雷納德在與Nike簽下代言合約時,允許Nike在部分商品上使用他所創造的標誌,而雷納德也在非Nike的商品上繼續使用該標誌,不過雷納德不知情的是,Nike在未告知他的情況下對該標示申請了版權註冊,並在申請的文件中註明是Nike設計了這個商標。」
雷納德在今天與暴龍飛往加州為總冠軍賽第三戰做準備後,為了要在各種商品包含服飾、鞋類、訓練營與慈善機構上使用「Klaw」,雷納德也試圖取回對該商標的控制權,因此對Nike提起訴訟。
理論上來說,如果最後雷納德贏得了官司,他與現今的代言廠商New Balance將在未來的某個時間點能夠重新獲得該商標的控制權,也就不會有侵害智慧財產權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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