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旭能源和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積電)今(8)日宣布雙方正式簽署企業購售電契約,台積電將承購沃旭能源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和大彰化西北離岸風場共920MW裝置的所有發電量,這是全球再生能源業至今簽署最大的企業購售電契約。
沃旭能源與台積電所簽署的這項企業購售電契約為期20年,且為固定供電價格。購售電期間預計將從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西北離岸風場於2025年至2026年正式商轉後開始,而風場完工商轉時程,仍視台電併聯電網完成,及沃旭能源的最終投資決定而定。
台積電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追求產業和環境共生共榮,於2015年至2017年間參與經濟部自願性綠色電價認購計畫,累計認購再生能源共4億度,成為台灣最大再生能源購買者。
2019年,台積電共計購買約9.1億度再生能源、憑證及碳權,達海外據點100%使用再生能源之成果。隨著電業自由化完成,台積電更擴大採用再生能源,並於2020年5月和其他十二家業者完成國內首批再生能源轉供交易。
截至2020年7月,台積電於台灣共計將簽署再生能源購電契約之總裝置容量達1.2GW,體現台積電實踐環境永續的具體承諾。
以全公司使用100%再生能源為長期目標
台積電資訊技術及資材暨風險管理資深副總經理林錦坤表示:「台積電身為綠色製造的推動者,秉持對這塊土地永續發展的承諾,堅守負責任的採購者角色,持續且積極尋求各種合理、可行的再生能源方案,希望帶動產業共同推動低碳友善環境作為,同時支持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為發展永續的半導體供應鏈全力以赴。」
此外,台積電更積極訂定再生能源採用計畫,更新2030年目標為全公司生產廠房25%用電量以及非生產廠房100%用電量為再生能源,並進而以全公司使用100%再生能源為長期目標。台積電未來仍將持續採取環境友善行動,為關懷地球盡一份心力。
沃旭能源表示,透過與台積電的這項購售電合約,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將在未來20年合約期間可確保售電價格(包括綠電憑證),此價格高於沃旭能源於2018年6月競標的得標價格。
這項購售電契約有助於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合計920MW競標離岸風場計畫的財務可行性,協助沃旭能源讓競標風場更加成熟,並朝向最終投資決定邁進。
展現出對再生能源最強而有力的支持
沃旭能源全球風電事業執行長馬汀諾柏(Martin Neubert)表示,「我們讚許台積電能領先業界採購再生能源,並且採取實際行動積極落實溫室氣體的企業減排目標。」
馬汀諾柏又說:「今日這項企業購售電契約的規模是前所未見,台積電展現出對再生能源最強而有力的支持。身為全球離岸風電領導者,沃旭能源與全球最大晶圓製造服務業者簽署最大規模的企業購售電合約,充分展現沃旭能源是企業與政府值得信賴的再生能源好夥伴。」
沃旭能源亞太區總裁暨台灣董事長柏森文(Matthias Bausenwein)指出,「今日沃旭能源與台積電簽署的企業購售電合約,凸顯沃旭能源在亞太區再生能源發展的先驅地位。」
柏森文表示:「沃旭能源正在台灣全力建置大彰化東南和西南第一階段離岸風場,加上朝向往最終投資決定邁近的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和西北離岸風場,我們已使離岸風電成為台灣從化石燃料朝再生能源轉型的重要碁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