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李登輝高齡98歲,回首他主政12年又4個月的時間,將台灣自戒嚴以來被束縛的思想、結社、新聞等自由一一解放。身為落實台灣民主改革的重要領袖,李登輝曾被美國《時代》雜誌稱為「民主先生」,以表彰他推動台灣民主、促進和平政黨輪替的貢獻。以下為李登輝大事記:
1923年 出生於台北縣(現為新北市)三芝鄉。
1943年 畢業於舊制台北高等學校;入讀京都大學農業經濟科。
1946年 轉學至台灣大學農業經濟系。
1949年 與曾文惠女士結婚。
1952年 公費留美,進入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研究所。
1953年 獲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農學碩士,任教台大。
1968年 獲美國康乃爾大學農經博士學位。
1971年 經前監察院長王作榮夫婦介紹,加入國民黨。
1972年 出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農復會顧問。
1978年 任台北市長。
1979年 任國民黨中常委。
1981年 任台灣省政府主席。
1984年 當選中華民國第7任副總統。
1988年1月 總統蔣經國逝世,繼任中華民國第7任總統,代理中國國民黨主席。
1988年7月 在國民黨十三全大會上獲推為黨主席。
1989年1月 提出「務實外交」理念;通過訂定《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辦法》。
1989年3月 訪問新加坡,對「台灣來的總統」稱謂表示「不滿意但可接受」。
1989年5月 特任李煥為行政院長。
1989年12月 參謀總長郝柏村就任國防部長。
1990年1月 以「台澎金馬關稅領域」名義申請加入「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
1990年3月 國民大會選舉當選第8任總統,李元簇為副總統。國民黨非主流陣營推出林洋港、蔣緯國搭配挑戰未成。
1990年5月 頒令特赦呂秀蓮、陳菊等美麗島事件政治犯;特任郝柏村為行政院院長。
1990年6月 520學運後召開國是會議,討論憲政改革及國家統一等議題。
1990年10月 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並擔任主任委員。
1991年1月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成立;推動「國家建設6年計畫」
1991年2月 發表《國家統一綱領》。
1991年3月 成立海峽交流基金會;成立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並出任會長。
1991年4月 國民大會完成第一階段修憲;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並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1991年11月 以「中華台北」名義加入「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
1992年5月 完成第二階段修憲:正副總統任期改為4年,只能連任1次、確定正副總統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