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今年立委選前,三大有線電視公司所屬彰視新聞,大量報導立委候選人謝衣鳯相關新聞。中選會表示,該節目對各候選人報導時間懸殊,未作公正、公平處理,違反《選罷法》處20萬元罰鍰。
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布的委員會議紀錄指出,有民眾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檢舉,「三大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之三大一台」在1月5日晚間的「彰視新聞」中,一半以上都是第10屆立委候選人謝衣鳯的新聞。NCC函請中選會認定,報導內容是否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三大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則指出,經查1月5日「彰視新聞編輯表」新聞內容,以地方重要活動為主,當天新聞多達20則,只有3則有謝衣鳯的訪問片段,且報導內容以活動為主,並無涉及從事選舉或罷免相關議題的論政。
三大:選舉期間並未接獲第3選區其他候選人採訪通知
三大有線電視也說,彰視新聞台以在地觀點,多元且平衡製播為原則,選舉期間如有候選人活動採訪通知,都會配合協助宣導,但這次總統及立委選舉期間並未接獲第3選區其他候選人的任何採訪通知,認為報導並無違反選罷法相關規定。
但中選會指出,節目內容是否屬選舉或罷免相關的新聞報導,非單純以該節目名稱或片段內容斷定,應從整體觀察,內容是否意在加深觀眾對特定候選人及政黨的印象,明顯為特定候選人或政黨助選,例如頻繁出現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競選標語等。
中選會:字幕特別顯示「立法委員候選人謝衣鳯」似有助選效果
中選會表示,檢視當天節目內容,多是地方鄉鎮相關活動,並穿插國民黨總統候選人及謝衣鳯的競選廣告;播報內容中,多場活動邀謝衣鳯到場致詞,謝衣鳯除穿著有號次及姓名的競選背心外,報導畫面另打上「立法委員候選人謝衣鳯」字幕,並有呼喊尋求支持的選舉口號,「整體觀察顯難認無涉選舉相關議題」。
中選會指出,節目中並沒有其他候選人及政黨的相關報導,播放的選舉活動內容除時間懸殊外,另以字幕特別顯示「立法委員候選人謝衣鳯」的方式,節目將加深觀眾對謝衣鳯的印象,似有造成獨厚謝衣鳯、為其助選的效果,對同區域其他候選人顯非公平公正。
最後中選會決議,該新聞報導除對各選區候選人報導時間懸殊外,並就特定候選人號次、姓名等作特別字幕顯示,未作公正、公平處理,且無法律上之原因,屬無正當理由的區別對待,已違反選罷法相關規定,裁處三大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20萬元罰鍰,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程序通知限期繳納。
依選罷法第49條規定,廣播電視事業從事選舉或罷免相關議題之論政、新聞報導或邀請候選人、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參加節目,應為公正、公平之處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違者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