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卿龐畢歐(Mike Pompeo)在11月12日接受電台節目《修伊特秀》(Hugh Hewitt Show)中提出,「把話說對非常重要,台灣向來不是中國的一部分」(It’s always important to get the language right. Taiwan has not been a part of China.),直言這是前總統雷根(Ronald Reagan)時期就承認的對台政策,也是過去35年美國兩黨政府所遵循承認的政策。有學者認為這是川普政府在兩岸關係政策上從《戰略模糊》轉向《戰略清晰》政策,並要為未來拜登政府處理兩岸政策時,設下明顯的紅線。
對此,美國國務院於回覆台灣媒體提問時則表示,美國的「一中」政策乃是遵循《台灣關係法》、「六項保證」和美中「三公報」。是與中共主張擁有台灣主權的「一中」原則不同,並強調美國不對台灣主權採取任何立場。
筆者認為,對於「台灣主權」的論述,其實是有其演變過程。國人有必要先瞭解當時造成「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國際情勢與歷史背景,再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對台灣享有主權的法理論述,才能真正認清台灣的處境與命運取捨,千萬不要再自陷於「政黨惡鬥」式的扭曲謾罵,或僅流於西方列強自我利益定義下的片面認知。
一、首要先瞭解「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國際情勢與歷史背景:
(一)1949年8月5日「中美關係白皮書」至1954年《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時期的對華政策:
1949年8月5日,美國國務院發表「中美關係白皮書」認定中國國共內鬥是屬於中國內戰。辯解美國在戰後中國情勢已盡力而為,最後失敗應由國民黨負起全責,亟欲甩離中國內戰事務,所以又被譏為「袖手旁觀」政策。該白皮書被認為是國共內戰中,杜魯門政府為自己對華政策失敗卸責。
後來因1949年美俄翻臉,1950年韓戰爆發,中共抗美援朝、美國占領日本、金門古寧頭戰役中共戰敗等國際與兩岸情勢變化,為阻止共產主意擴張,美國對共產勢力採取圍堵戰略。基於戰略利益需求,美國認清台灣具有重要的地緣戰略地位,甚至比喻台灣是「永不沉默的航空母艦」,才把台灣納入西太平洋防禦體系。並於1954年與轉進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作為新的對華政策。
(二)遲至1952年簽訂中日和約,對「台灣主權」明示「放棄」而非「歸還」:
在1952年中日和約,戰敗國日本對台灣的主權論述是明示「放棄」對台灣的主權而非「歸還」台灣的主權給中國。和約中台灣的主權應移轉給哪個政治主體,亦未作明確交代,導致台灣的主權無法產生國際公約之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