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去年7月宣告,藥師法第11條違憲,立法院臨時會昨(27)日二三讀通過修法,將原本藥師1人1處所的限制,有條件地同意經申請中央主管機關報准後,於執業處所以外執行藥師業務。但是,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表示,這項修法根本是重新說明藥師執業範圍,並沒有解決原始問題。
蘇清泉還原當初狀況,他說,這項釋憲爭議來自基層藥局,當初1位桃園地區的藥師,因為母親生病開刀要請假,因為認為不應該讓藥局暫停營業,擔心因此影響附近民眾的權益,因此希望能請假,由其他合格藥師來暫時支援,在衛生局沒准的狀況下,這位藥師還是請假,由其他人支援,也立即遭人檢舉,由衛生局和健保局來開罰,他心有不甘提告,地方法院法官才發現有這項不公平的條文,並認為這有違憲疑慮,最後由5位社區藥局的藥師加上這位法官,共同聲請釋憲。
蘇清泉認為,處理違憲案有修法壓力,當初他也提出自己的版本,主張乾脆放寬藥師執業限制,讓藥師也可以互相報備支援,比照其他13個醫事相關職業類別,都可以相互報備支援。沒想到藥師全聯會不去處理違憲的事情,卻忙著提出包含傳染病防治、藥師居家照護、義診巡迴醫療等問題,蘇清泉質疑,這些和違憲搭不上什麼關係,更扯到處方籤釋出的問題,蘇清泉說,這根本和違憲案沒有關係,藥師全聯會到處動員,找朝野立委遊說。
蘇清泉認為,今天這項修法「處理錯了」,應該要回答原始聲請釋憲人的問題,讓相互報備支援可以被接受,而不是在處理說明藥師的職業範圍,這在藥師法第15條自有規範。
蘇清泉說,原始聲請人相當失望,已經嗆聲,可能再度提出聲請釋憲,再由大法官解釋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