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2018合作空間,民進黨中執會通過「柯文哲條款」

2017-09-13 19:07

? 人氣

近來台北市長柯文哲與民進黨風風雨雨,但民進黨中執會仍於13日通過柯文哲條款,圖為蔡英文總統、台北市長柯文哲出席世界資訊科技大會WCIT開幕典禮(北市府)

近來台北市長柯文哲與民進黨風風雨雨,但民進黨中執會仍於13日通過柯文哲條款,圖為蔡英文總統、台北市長柯文哲出席世界資訊科技大會WCIT開幕典禮(北市府)

民進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今(13)日通過西元2018年直轄市和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草案,非執政縣市如台北市由選對會協調適當人選,未規定要入黨,被視為「柯文哲條款」。

中執會討論「2018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草案」,民進黨執政要爭取連任縣市如桃園市、台中市與彰化縣等,由民進黨主席提名,送中執會通過。

民進黨縣市長執政已2屆縣市如高雄市、台南市辦理提名初選,採民意調查方式產生,提名初選時程由選舉對策委員會統籌規劃。

非民進黨執政直轄市和縣市如台北市、新北市將由選對會評估整體條件後,提單一適當人選;如果選對會徵詢後有2名以上適當人選,協調產生單一適當人選。

如果協調後仍無法產生單一適當人選時,協調對象對解決競爭機制有共識,就採共識方式產生單一人選,如果協調對象沒共識,由選對會綜合評估後向民進黨主席提出單一人選建議,再由民進黨主席提名經中執會通過。

非民進黨執政直轄市、縣市長提名如果有特殊選情考量,得經中執會決議後,另訂方案執行。

由於草案內容未提到須入黨,被黨內人士認為是保留與柯文哲合作空間的「柯文哲條款」。

中執會通過提名條例草案後,將送24日全國黨代表大會確立。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喜歡這篇文章嗎?

風傳媒綜合報導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