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萬華寶斗里公娼寮僅存15戶歷史悠久的老建物,地主欲拆除改建豪宅,市府緊急將最具代表性的「清雲閣」暫列古蹟,要求緩拆,地主竟在清晨「突襲」,火速強拆公娼寮建物群。北市府將依文資法對地主開罰,未來若建物通過文資審議,還可要求地主「蓋回去」,但文史工作者嘆「可能性不大」。
昔日花街夷為平地
寶斗里建物群2002年被列入「列冊追蹤」的具文資價值建物,文化局並將其中的「清雲閣」列為「暫定古蹟」,建管處也要求建物必須維持現狀,豈料地主竟在清晨強拆。
8月2日清晨5點,機具、怪手駛入環河南路2段5巷6弄的「花街」,強拆寶斗里的老公娼館群,在4小時內把清雲閣及其他15戶公娼寮老建物拆除,完全無視市府公權力。
西京文化組織發起人黃適上指出,「清雲閣」從日治時代建成至1970年代,一直是全台最大的藝樓;當地文史工作者柯得隆補充,整體建物群多為1940年代的重要產物,原盼全區保留,沒想到已被夷為平地,「清雲閣」更被拆得只剩下一樓。
地主強拆「無法無天」
強拆的消息一傳出,副市長張金鶚震怒,要求相關單位重罰,文化局長劉維公與建管處長張剛維連忙趕到現場阻擋,但建商以「工地安全」為由私自封閉巷弄。
劉維公說,包商未獲准許就開工,施工也沒有安全圍籬,連市府要會勘都被阻擋,完全藐視公權力,「無法無天」;他表示,地主清晨拆屋的行徑太過離譜,將依文資法開罰20萬至100萬元,至於地主強行拆除的「暫定古蹟」,也會要求復原;此外,該建物群並沒有取得拆除執照,將依實際拆除戶數,依建築法每戶開罰3萬元。
劉維公表示,寶斗里建物群部分經過改建,均尚未列入古蹟,僅有「清雲閣」列冊管理,視為「暫定古蹟」,原定8月5日前往評估是否列入文化資產,也打算一道審視周邊建物文史概況,不料地主早一步強行拆除,痛批一定會追究無視公權力的行徑。
不排除要求蓋回去
劉維公強調,8月5日仍會照計畫前往會勘,若建物評估通過文資審議,將要求地主或開發商照原樣「蓋回去」,以前李春生捐地獻建的大稻埕教會,在指定為古蹟的過程中也曾遭人趁夜毀損,要求重建成功,因此並非不可能。
台藝大古蹟藝術修復學系教授陳板說:「最高才罰100萬,這樣的地方利益何止千億呀?100萬對100億,我們合理懷疑(地主)都把這樣的罰款當作成本來計算,而且是很小的成本。」
柯得隆強調,商業通常凌駕在文化上,拆除當天,4部怪手有2部集中在文化局已列冊管理的「清雲閣」,根本就是「故意的」,且有恃無恐。
陳姓地主委任律師楊智全解釋,拆除建物完全是基於公共安全考量,絕對沒有無視公權力;地主也在網路上看到拆除執照已核可,之前也不知道建物被列為暫定古蹟,加上未查到列冊管理資訊;且上回颱風已吹垮一面牆,是因安全考量才啟動拆除作業,周一(4日)將前往相關單位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