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捷理由寫違反港版國安法?民進黨:第一次聽拿中國法律罷免台灣議員

2021-02-0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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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黃捷(見圖)罷免案將於6日將進行投票。(資料照,取自黃捷臉書)

高雄市議員黃捷(見圖)罷免案將於6日將進行投票。(資料照,取自黃捷臉書)

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周六(6日)將進行投票,針對「違反《國安法》第21條」成為罷捷理由,民進黨發出聲明強調,台灣《國安法》條文總共只有10條,但中國的有21條,民進黨提到,若以支持香港、違反港版《國安法》作為罷免台灣民意代表的理由,質疑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是否認同挺香港而被罷免?「你不是也挺香港嗎?難道你也符合被罷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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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於聲明中強調,事實上,台灣《國安法》條文總共只有10條,根本沒有第21條,反倒是中國的《國安法》有第21條,條文為「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20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似乎與罷捷理由書裡,指控黃捷「違法介入港暴進行物資募集,違反《國安法》第21條」高度相符。

民進黨:凸顯國民黨強推罷免是不報復行動

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表示,難怪網路上有人說,這種罷免理由根本就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第一次聽到拿中國的法律要罷免台灣的議員,連江啟臣都公開支持這種荒謬的罷免真的是荒謬、荒謬、荒謬。

顏若芳強調,不僅凸顯國民黨與罷捷團體強推的罷免案,是不具正當性的報復行動,更是「假罷免、真鬥爭」的政治操作,相信這種不理性、只為政黨利益的政治操作,社會自有公評,終將不會獲得支持。

林錫耀:有信心,但仍應小心

針對罷捷案,據轉述,民進黨秘書長林錫耀3日在民進黨中常會黨務報告時,正面肯定與會的高雄市長陳其邁、立委劉世芳、李昆澤及其他在地公職、基層黨工認真用心幫忙,把罷免當自己的選舉看待,林錫耀直言有信心,但仍應小心,相信主流民意會有一些反應,這些在臉書等社群平台都可以看到。

民進黨主席、總統蔡英文日前在民進黨中常會中表示,綠營對於黃捷罷免案必須有態度;黨內對於要挺黃捷也有高度共識,林錫耀日前也邀高雄市黨部主委趙天麟會商,針對罷捷案組成工作小組,高雄市黨部執評委會1月27日也通過,全力支持黃捷,請在地公職有空就去幫忙站路口。

據轉述,林錫耀也說,針對藍營發起「割萊委」行動,首波鎖定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及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目前正在進行第1階段連署,民進黨新聞部已推出「DPP關鍵100秒」影片,提到國民黨發起報復性罷免,由議員組成罷免總部,希望各黨公職協助宣傳。

鄭照新:罷捷團體指的是台灣《國安法》

國民黨發言人鄭照新表示,罷捷團體指的是台灣《國安法》,不是中國《國安法》。對此,顏若芳在臉書發文酸鄭照新「是不是看不清楚呢?!眼鏡度數不夠嗎?!記得要去換副眼鏡!!」

顏若芳指出,中選會的罷免公報上,罷免理由就是寫「第21條」,原來罷免是國民黨策動,要國民黨發言人出來幫忙辯解,若國民黨認同罷捷團體以《國安法》作為罷免黃捷理由,國民黨之前撐香港是撐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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