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海巡備忘錄簽了什麼?戰略專家看破盲點:擺明是搞大內宣

2021-04-01 08:20

? 人氣

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藍鶯,與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蕭美琴一同簽署海巡合作備忘錄。(取自AIT臉書)

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藍鶯,與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蕭美琴一同簽署海巡合作備忘錄。(取自AIT臉書)

美方近日與我簽訂海巡合作備忘錄,引起關注,不過中華戰略研究學會研究員張競3月31日在臉書質疑,直到目前為止,我國政府相關單位只發布新聞稿,但對其中具體內容諱而不言,美國在台協會亦僅發布新聞稿,同樣未公布此項文件全文,「此中究竟有何不可對外公開條款,確實啟人疑竇。」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張競認為,相對於簽署高調將文件公開展示,但又遮掩具體內容,再加上與綠營政府關係密切人士,不斷透過媒體無限上綱吹噓其具備讓人深覺不可思議之戰略意涵,顯然此事主要目的不言而喻,就是擺明是要搞個大內宣,針對社會大眾餵食政治搖頭丸,而非務實經營對美海巡合作關係。

張競提到,依據相關跡證顯示,本項文件應該是只有英文本,但無中文版本。國與國交往應對,首重對等原則,否則就毫無尊嚴可言。此外,若此文件缺少協商過程,僅是美方拿出個文件我方就照單全收,那這就不是簽署協議,而是「簽收」對方指示。

張競進一步提到,對外簽署條約要送請立法院審核通過後,才能完成換文程序。同樣就行政協議層級之各項文件,也不是駐外代表簽署完就算數,事前必須獲得上級訓令,才能代表政府簽署,事後亦必須依據其重要性,以及是否涉及跨部會權責歸屬,由業管部會提報行政院院會核備,這才算是完成完整程序。此項協議後續會不會完成院會核備程序,就可以證明其是否具有綠營政府大力吹噓之重要性。

張競表示,其實初步表達單方面想法之意向書(letter of intention),應該是不同於雙方透過協商才達成之諒解備忘錄;假若是透過協商,在官僚體系中逐級簽呈請示,整個過程中其內容都必須轉譯成中文,才能加以處理。張競說,假若經過此等公文處理過程,海巡署與海委會要是沒人想到要準備中文等效對應協議文本,那就顯然證明根本就沒有辦洋務的水準。

最後張競直言,此項協議文件要是列為密件不對外公開,對照簽署協議時雙方對外展示其內容樣態,「請問究竟是誰精神錯亂?」外交國防本來就是充滿機密,低調謹慎絕對應當能夠被社會大眾理解接受。張競說,只是若是被在野黨與專家學者質疑時,就聲稱已經被核定為「機密」,但要辦剪綵儀式時,就敲鑼打鼓調兵遣將毫無保留,「請問這不是故弄玄虛其中有詐,還會是什麼?」

喜歡這篇文章嗎?

羅立邦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