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偵辦一起兒少保護案件,於2日上午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嫌犯,但法官陳彥志認為嫌犯交保即可,兩人因此發生激烈爭執。法官認為檢察官已涉及「侮辱公署」,下令將她當庭逮捕,但彰化地院行政庭長出面處理後,並未執行逮捕程序。法官當庭下令逮捕檢察官,還是司法界頭一遭,已引起法界譁然。
莊珂惠2日上午針對一起兒少保護事件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嫌犯,但陳彥志認為嫌犯交保即可。莊珂惠不滿向陳彥志爭執,甚至說出「你腦袋不清楚」、「你把我押了吧」等情緒性用語。陳彥志認為莊珂惠已涉及「侮辱公署」,下令法警將她當庭逮捕。
彰化地院院長出面協調 檢察官被拉走高喊:你把我上銬啊
法警從未遇見類似情況,不敢動手逮捕,請來行政庭長前來了解情況,連彰化地院院長也出面處理。雙方協商後,陳彥志裁定嫌犯3萬元交保,莊珂惠則被彰檢襄閱林漢強帶走,但期間莊珂惠還是不斷說:「你把我上銬啊!」
彰化地方法院發言人王義閩表示,法官並沒有要求逮捕上銬檢察官,而是要求檢察官道歉,與法官發生爭吵的檢察官,在同事眼中是一名嫉惡如仇的檢察官。
涉侮辱公署罪?羈押庭內非公開有討論空間
根據《中央社》報導,一名曾任檢察官的法界人士指出,刑法上的侮辱公署罪,指的是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羈押庭只有檢察官、法官、被告以及律師在場,是否構成「公然」的條件,有討論的空間。
他也補充,通常檢察官如果聲請羈押不成,通常不會當場和法官發生爭執,而是再寫聲請書,再度聲請羈押,在法庭上院檢雙方對於是否羈押發生爭執他還是第一次聽到。這次法官下令當庭逮捕檢察官的舉動,在台灣司法界也已引起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