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高不下的房價令人望樓興嘆,今年第1季全國房貸負擔率升至38.35%,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略低」等級;房價所得比持續升高至9.58倍,季增0.12倍、年增0.45倍,相當於超過9年不吃不喝才能買房。
所謂房貸負擔率,主要為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一般而言,房貸負擔率如果在3成以內,代表可「合理」負擔房價,但負擔率越高,代表家庭可以負擔房價的能力越低。
至於房價所得比,則是中位數住宅價格÷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代表必須耗費多少年可支配所得,才買得起一戶中位數房價住宅;根據最新資料顯示,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高達16.22倍,新北市12.85倍,台中市11.26倍。
內政部分析,今年第1季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從上季的820萬元升至840萬元,使負擔率增加0.92個百分點,五大銀行平均購屋貸款利率由1.352%調至1.368%,使負擔率略增0.05個百分點。
另一方面,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由86.64萬元增加至87.68萬元,僅使負擔率減少0.45個百分點。綜合上述結果,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上揚,主要是住宅價格上升所致。
六都房貸負擔率部分,台北市、新北市為64.91%、51.45%,房價負擔能力屬於「過低」等級;台中市45.08%屬於「偏低」等級;台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分別為36.84%、35.59%、31.50%,都屬於「略低」等級。
相較於前一季,台北市、桃園市因為家庭可支配所得增幅大於中位數住宅價格增幅,本季貸款負擔率分別下降0.18與0.26個百分點,購屋負擔略有改善,其餘四個直轄市均較前季上升。
在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方面,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僅有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屏東縣及基隆市等5縣市;「略低」等級則有宜蘭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等9個縣市。
民眾購屋應審慎評估升息影響
內政部最後提醒,購屋貸款為長期支出負擔,雖然目前房貸利率處於較低水準,升息幅度相對於房價及所得變動對負擔率影響小,但是民眾在購屋時,仍須審慎評估整體利率調升對於未來還款負擔的影響。
對於投機客短期炒作抬升房價,加重影響自住購屋民眾負擔的不公平情形,內政部也強調,將會持續推動修法予以遏止,同時推出300億租金補貼等措施,以維護租屋族住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