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無證明文件日本食品 15日起不得進口

2015-05-1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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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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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日前宣布自5月15日起,針對日本進口的食品,除之前規定不得輸入的5縣市(福島、栃木、茨城、千葉、群馬)食品仍不得輸入之外,所有日本進口食品皆須檢附載明至都、道、府、縣的產地證明,特定地區高風險產品應附輻射檢驗證明。此舉引發日本政府抗議,台日雙方協商破局。衛生福利部14日重申:自15日起,沒有相關證明文件的日本食品不能進入台灣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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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產經新聞》14日報導,台日對口機關13日在台北舉行的協商破局,15日起日本食品停止輸台成定局。衛福利部14日上午舉行緊急應變會議,討論日本若採取貿易抵制行動,是否會波及台灣食品、藥品製造,以及醫衛民生產業交流。

與會官員透露,日本食品仍然可以外銷至台灣,只是沒有產地證明文件、特定地區輻射檢測合格文件者,「不能辦理查驗登記」、「不能通關」;這項限制和「日方停止食品輸入台灣」是兩個層次的事。

衛福部食藥署統計,今年迄今已查驗8000多批日本食品,抽批檢驗比例從5%到100%不等,因此實際進口批數超過8000多批。一個多月前爆發日本食品產地標示造假,但是輻射檢測均合格。

衛福部:即使日本告到WTO 台灣站得住腳

衛生福利部長蔣丙煌13日強調,有關日本進口食品的管理新措施,15日如期實施,先前發生日本食品產地標示造假,加強管理事出有因,即使日本揚言告上世界貿易組織(WTO),台灣站得住腳。

台灣在2011年日本大地震之後,禁止福島、栃木、茨城、千葉、群馬核災5縣的食品進口。5月15日起,台灣要求這5縣以外的食品須附產地證明,東京都、靜岡縣等特定地區生產的水產品、茶葉、嬰兒食品等3大類逾800項的「高風險產品」要附輻射檢測證明。

今年3月,台灣爆發廠商偷換產地標籤,違法輸入日本核災5縣食品的案例,引發社會關注,消費者團體與民意代表紛紛表達希望政府對日本輸入食品加強管制,因此衛福部宣布自5月15日起實施新措施。新措施是根據過去6萬多筆檢測資料分析所訂,未來會視施行情形做階段性檢討和調整。

衛福部次長許銘能日前呼籲,台日雙方應共同加強邊境管控,避免發生同樣情事;若台灣業者違法,我方將依法嚴懲,但對於惡意虛報產地,規避台灣法令出口違禁產品的日方業者,行為已嚴重傷害兩國政府與消費者,日方應正視此一問題,並儘速採取必要且合理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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