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委第1選區無黨籍候選人馬治薇涉犯反滲透法。桃園地方法院認為馬治薇有受中方資助參選立委,並傳送台灣調查情治人員資料、選舉訊息給對方,今天裁定羈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調查,桃園市立委第1選區(蘆竹、龜山與桃園15里)無黨籍候選人馬治薇,涉犯反滲透法第4條之受滲透來源資助為參與競選行為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今天凌晨5時許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桃園地方法院下午向媒體表示,經訊問馬治薇後,認馬治薇有受真實姓名不詳之大陸地區人民資助參選立委,及傳送台灣調查情治人員資料、選舉相關訊息給對方。
桃園地方法院認為,馬治薇涉犯反滲透法第4條罪嫌重大,且馬治薇獲得選舉資金的管道仍待追查,客觀上有勾串共犯及湮滅證據而影響偵查的可能,依法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