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人鑽漏洞以宿舍為名買豪宅 黃國昌:內政部碰到大財團就膝蓋軟?

2024-05-08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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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面對違法的行政處分,內政部迄今尚未表態,是碰到大財團就無法執行法令嗎?(資料照,柯承惠攝)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面對違法的行政處分,內政部迄今尚未表態,是碰到大財團就無法執行法令嗎?(資料照,柯承惠攝)

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日前被揭露透過1人公司,假借「員工宿舍」為由,以私法人名義申請購買億級豪宅「文華苑」獲准,內政部長林右昌對此曾表示「這是在鑽漏洞,並不應核准。」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8)日指出,面對這個違法的行政處分該如何處理,內政部迄今尚未表態,林右昌是在講空話嗎?呼籲針對修正「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一事,看守內閣切勿匆匆了事,應聆聽大眾意見,交由新政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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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指出, 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私法人是禁止購買住宅的,只有經內政部授權後,可在例外狀況允許購買,但內政部審核例外狀況卻荒腔走板,核准有錢人透過1人公司申請購買宿舍,從3.2億的豪宅,到5.6億的文華苑都有。

黃國昌表示,他之前就已為此質詢林右昌,林右昌當場坦言「不該許可」,本就是不符合例外情況的行政處分,內政部長也證實不應該允許,那這便是違法的行政處分,內政部要如何處理?

內政部次長吳容輝答詢,因為先前許可辦法有瑕疵、規範不足,才會審核通過。黃國昌隨即痛批,竟試圖將違法核准的事,解釋成法規有漏洞,「那林右昌坦言『不該許可』是空話嗎?還是內政部軟趴趴,碰到大財團就膝蓋很軟,無法執行法令?」不應在國會說一套,又因忌憚財團做出另一套。

黃國昌補充,目前內政部預告修正的「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無法解決問題,只將員工人數從1人修正至5人,但當初陳泰銘購買文華苑時,員工人數為6個人。黃國昌接著指出,沒有列管追蹤使用狀況的查核機制,就算發現不是做為宿舍,也無法處理。

黃國昌強調,此一攸關居住正義的重要政策,看守內閣不應在即將卸任前匆匆通過,必需聆聽所有關心居住正義的大眾意見,由新政府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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