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日前宣布為因應中國對國軍的滲透威脅,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引發外界擔憂恐難以保障人權,如今,更有名嘴稱「50歲以下男性教召不到就軍法審判」;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公布訊息真偽。
賴清德於3月13日國安會議會後發表談話,指中國頻頻對國軍進行滲透及間諜活動,去年涉及共諜案遭起訴的現役及退役軍人就達66%,為因應此類威脅,將全面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未來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有關的軍事犯罪(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等),將接受軍事審判。
此事發酵後,網路節目以「郭正亮爆:50歲以下男性教召不到就軍法審判」為題發布影片,前立委、名嘴郭正亮聲稱,後備軍人收到教召徵集令時,如果沒有報到,視同違反軍令。
查核中心後續搬出憲法第9條指出,法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軍事審判法與陸海空軍刑法是規範現役軍人犯罪審理與處罰的核心法律,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
後續,查核中心訪問國防部法律司長沈世偉,沈世偉提到,收到教召令的後備軍人,入營報到後才會取得軍人身分,因此,收到教召令前,仍屬一般身分,若沒有依照規定入營報到,是屬於妨礙兵役行為,適用的法律為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而非陸海空軍刑法;因其未入營,不具備軍人身分,也不適用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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