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周六發表的「特首超然三權論」繼續發酵,周三早上行政長官梁振英對傳媒表示,行政長官的地位「確實是超然」。
梁振英指,香港是特別行政區,而香港所有權力皆是中央授權。由於中央只任命行政長官及行政長官提名的主要官員,所以行政長官地位確實超然。
另外,梁振英說,行政長官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首長,而行政機關就是政府,這個定義與其他國家政府不同。《基本法》指明,行政長官亦是整個特別行政區的首長。
他更指,這些概念在《基本法》起草時,思路十分清晰,所以香港社會確實需要清楚理解《基本法》。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周二於北京見記者,就張曉明言論發表意見。饒戈平說:「三權之間的相互制衡,並不必然等同於三權分立,而是在行政主導下三權之間的一種相互制衡、相互配合。」
饒戈平指,不是所有法官都對《基本法》有「很準確和全面的」理解,而香港實行三權分立不是準確的理解。他形容張曉明的言論是「善意的提醒」,沒有削弱香港司法獨立的意思。
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周三罕有在會見傳媒時,說不評論張曉明及饒戈平的言論,不過他說《基本法》第2、19及85條列明香港司法獨立,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馬道立曾於2014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說:「《基本法》清楚訂明立法、行政、司法機關三權分立的原則,並以頗為明確的字眼界定三者的不同角色。」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早前對香港傳媒表示,張曉明言論違反《基本法》。《基本法》列明三權各有職責及權力,互相制衡。
(撰稿:蔡曉穎 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