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普選是真是假?4張卡片看懂香港政改
特首普選是真是假?4張卡片看懂香港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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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攝香港經濟民生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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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主權在1997年移交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基本法》)成為規範香港特區政府的組成、權力、責任以及與中國中央政府關係的基本法律。其中與政改有關的規定主要是:

《基本法》第45條:「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基本法》第68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因此從1997年起,香港特區政府便逐步落實《基本法》行政長官與立法會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港府2005年就提出政改方案,但被批評過於保守,最終未能通過。2010年則順利將特首選舉委員會由800人增加到1200人,立法會議員由60席增加到70席。2015年的新方案主要針對行政長官的2017年的普選進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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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傳媒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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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5政改方案,決定特首候選人的提名委員會共有1200人、任期5年,組成方式與過去的特首選舉委員會相同,由四大功能界別組成。2012年選舉委員會的四大界別由香港社會的38個「界別」組成,各界別分組成員,由該界別分組投票人投票選出。各界別名稱與分組成員人數如下: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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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攝D100 一呼百應 還聲於民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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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派議員、公民黨黨魁梁家傑

泛民主派對特區政府予以最強烈譴責,方案容許小圈子操控提名程序,藉此操控選舉結果,使香港人淪為投票工具,香港人會捍衛尊嚴,向假普選說不,泛民主派必定會否決政改。呼籲香港人毋忘初衷,繼續爭取真普選。

學聯

要是相信港府「袋住先」(先落袋),根本是吃下扼殺港人普選權利的糖衣毒藥,將來中央可根據《基本法》落實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最終目標為由,拒絕再作任何諮詢及修改,結果要港人「袋一世」(終身被套牢),遺害萬年。

提名委員會指示用以混淆視聽的設計,讓大眾誤以為有真正的選擇,實際上把持提名權的仍是中央政府,由1200人的提名委員會代替7百多萬市民決定最終的特首候選人,市民只能「三個爛橙揀一個」,選民只是增加中央欽點候選人的民意授權。

學民思潮

政府聲言「低門檻入閘」,只需取得120名提名提名則能成為「參選人」,但從過往取得150人提名,到今天的要取得過半數提委提名(600人)方可正式成為候選人,可見現實卻是「高門檻出閘」,因此政府強調「低門檻入閘」只是偷換概念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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