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這麼覺得的,性侵害跟穿多少衣服,一點關係也沒有。這種事與「財不露白」一樣,都是典型的檢討受害者思維。要女人「檢點」「自愛」,不要誘發男人的「獸性」,這是把女人物化、男人禽獸化的說詞,到了2020年,如果還有這種想法,那麼性別平等教育應該要重修才是。
不相信嗎?我們來談一件沙烏地阿拉伯發生過的性侵案,這個事件相當著名,簡稱為卡提夫(Qatif)少女性侵事件。
2006年間,有一名來自沙烏地阿拉伯卡提夫市的未成年少女,與一名男子出門,但被7名男子集體性侵。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其中4名被告處以鞭刑,與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兩名受害者,竟也被處以100下的鞭刑,與6個月有期徒刑,罪名是「與沒有親屬關係的男子同坐一車」。被害人被判刑,引起國際輿論一片譁然,他們決定上訴,但二審法院加重一倍刑期,理由是國際輿論干預審判,為表示司法公正,因此加重其刑。
那麼,她為什麼這麼不「檢點」,跟一名陌生男子同處於一車呢?
她在16歲那一年,透過電話交友,認識這名男子,他們通話幾年後,在她19歲那一年,他威脅她,如果不給他照片,就會把他們兩人通電話的事情告訴他的家長,女生嚇得不知所措,於是按照他的指示,把照片給他。幾個月以後,女孩要結婚了,於是要求男生把照片還她。男生要求女生一定要跟她見一面,否則要散佈照片。於是,女生就與男生約在家附近的超級市場見「面」,當然是全身緊裹,只留一雙眼睛。見「面」以後,男生藉口要開車送她回家,在女生家附近轉角處,有兩個男人把他們的車攔下,接著持刀要他們開門。女生嚇壞了,要求男生不要開門,但男生竟然就直接把門打開,於是兩個人一起被挾持,女生被脅迫脫光、拍裸照、性侵害。這7名被告在性侵害結束後,把女生丟到家門口,並且威脅家屬,如果報警,就會大肆散發這個女生的裸照,並且把她的電話號碼給所有人。在案件審理期間,女生處於被軟禁的狀態。她被禁止與人交談。家人的一舉一動均被宗教警察監控,家中電話亦遭到監聽。
2018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女性才能合法開車、考駕照、看電影、進球場看比賽。2019年,國王才終於同意21歲以上的女性單獨出國,可以不用經過家中男性同意。
為什麼這些制度之前竟然會存在,理由是,女人,我們男人要保護你啊!
所以,女人的穿著,與男人挑選性侵害對象有關嗎?跟保護自己不要被傷害有關嗎?當然無關。男人是不是比較具備動物性,我不予置評,但是我有脫光的權利,你有不性侵我的義務。最後,不要再拿當兵這件事來說嘴,如果當兵所學的技能是擒拿術、開槍、自由搏擊、體能訓練,我相信許多女生會願意參加,至少可以在教召的時候遠離小孩與老公的紛擾,是多麼愉快的事情。
你還是覺得,穿著與性侵害有關嗎?歡迎到沙烏地阿拉伯定居。女性遭受性侵害最危險的國家,它,排名世界第五。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