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台南十大傳奇之一之稱的「抗議車」,在經過了3年多的「無聲抗議」後,經交通局開會決議,認定車輛加裝框架,使用廣告占用道路晴晴,已違反遊動廣告物相關規定,依台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第5款、第20條第3款及第28條定強制移置,這個在當地的「搶車位王」正式殞落。
台南的中西區府前路一段台灣銀行前,多年來停放許多具有激烈言語、布條的抗議車,也因此永遠沒有人搶的到那邊的停車位,這些抗議車都有「按時繳納」停車費,且三天就會大風吹一次車位,估計一年至少花50萬元在停車費上。
去年7月開始,交通局聯合警方加裝監視器,只要有車輛移動就會以「車頂改裝」為由開出罰單,但仍沒有擊退陳姓抗議人的決心。直到近日台南市政府出手,依台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強制拖吊移置保管,佔用車位多年的問題目前暫時被解決。
然而有當地民眾看到,直呼:「終於落幕了嘛」、「都已經快變成裝置藝術了」、「有外地的朋友特別朝聖」、「終於可以結束,車位還給大家了」、「這位車主真的很有閒錢跟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