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金防部二膽守備隊一名上兵9日點名未到失聯,軍方一路追查發現其手機訊號,但卻遲遲找不到人,最終卻被中國方面通報,已經穿著救生衣游到中國,因體力不支被救起,對此立委陳玉珍也證實,但這名上兵之後若返台,可能得面臨一定程度的刑罰。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10日在政論節目《新聞大白話》中討論到金門士兵事件,提到若是「逃兵」按照我國《陸海空軍刑法》,若他是投向對岸,按情節不同須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目前因為僅知該名士兵沒有帶槍械彈藥,若用「無故離開營區」超過6天找不到才會有刑責,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說該名上兵下場如何,全憑軍方一句話」,且軍方特別強調,這名上兵離開時只要攜帶手機錢包,因為若帶走槍砲彈藥,罪責相當大,黃揚明說明道。
據悉該名上兵因為感情與債務因素,可能起了逃離軍營的念頭,黃揚明也提到,如果單純只是這種個人問題,算是很好處理,如果牽扯到軍中管教,那問題就會相當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