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仙人跳!放火被逼「下跪求饒」簽百萬本票、裸照外流 青青前男友最終下場曝光 

2024-02-2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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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左)2020年驚傳疑似合夥男友「仙人跳」放火(右),掀起軒然大波。(圖/取自IG)

青青(左)2020年驚傳疑似合夥男友「仙人跳」放火(右),掀起軒然大波。(圖/取自IG)

知名Youtuber「放火」2020年9月到女網紅「青青」住家過夜,卻遭青青當時陳姓男友及其蔣姓友人闖入,逼「放火」赤裸下跪道歉,並強迫他簽下本票賠錢。法院審理後,陳男和友人分別被判處10個月和8個月的監禁,兩人需共同賠償新台幣100萬元,陳男不服提出上訴,但二審中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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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起事件始於2020年9月16日,當時放火在參加完一場網紅烤肉派對後,與女網紅「青青」一同回到後者住處,未料隨後被當時還是青青男友的陳昰勳發現。次日凌晨,陳男與其友人蔣男破門而入,強迫放火赤裸下跪道歉,並要求其簽下一張30萬元的本票,過程中陳男還拍下放火的裸照,直至放火的父親到場支付了25萬元,才讓放火離開。

然而,在2020年10月,放火發現自己的裸照在網路上流傳,甚至有人惡意修改這些照片,發表負面評論,這導致他的YouTube頻道流量大幅下降,工作陷入停滯,精神和收入都受到了重大影響,因此向兩人提告。

一審時,法官認為陳男與蔣男恐嚇放火,威脅要「剁手指、砍手腳」,並強迫他下跪,還將不雅影片發布到網上,造成放火極度恐懼,因此根據恐嚇取財罪判處陳男和蔣男分別10個月和8個月的徒刑,並根據在網路上發布猥褻影像的罪名,判處陳男3個月的徒刑,可以用罰金代替。同時,兩人需共同賠償新台幣100萬元。

陳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他辯稱當晚發現女友青青與他人相處親密,要求對方跪下道歉是基於義憤,且提議「付錢換取離去」是對方主動提出,否認有任何恐嚇或敲詐的意圖,而他向蔣男發送裸照,僅為留存證據,未料到蔣男會將照片散布至群組。

另外,他主張放火在案發後減少更新其YouTube頻道,是因轉戰Twitch平台進行遊戲直播,放火甚至在遊戲直播中以戲謔方式提及此案,這表明他的名譽權並未受到嚴重侵害,因此賠償金額應該降低到5萬元

不過,高等法院審視放火提供的直播觀眾人數統計等資料,認為他在被陳男等人散布裸照後,雖轉戰YouTube副頻道及Twitch直播,但仍然遭到網友的嘲諷,確實受到傷害。因此,駁回上訴,並要求銷毀照片和電子檔案,禁止複製和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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