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旅客赴日旅遊,回台總會帶上許多伴手禮,不過,若未符合規定,有可能卡在海關帶不回台,近期有一名網友分享,於日本旅遊完,帶了當地有名的甜點「OHAYO焦糖烤布蕾冰淇淋」要回台,買了保冰袋,要手提回去,海關卻未給予通過,他指得眼睜睜看著8盒甜點被丟在垃圾桶,他直呼,「心痛」,並提問,「是因為超過100ml關係嗎?」。
將1甜點帶回台,過海關被扣全數丟棄!
近期有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日本便利商店及超市購物情報討論區」分享,於日本旅遊完,帶了當地有名的甜點要回台,買了保冰袋,要手提回去,海關卻未給予通過,他指得眼睜睜看著8盒甜點被丟在垃圾桶,他直呼,「心痛」,並提問,「是因為超過100ml關係嗎?」。
許多內行網友紛紛回應,「布丁、果凍類不能手提,要放行李箱托運,如果純粹蛋糕、麵包、吐司、銅鑼燒可以手提過海關」、「要託運」、「我托運,有帶回來」、「它不是不能而是需要當托運行李」、「隨身行李是不能帶黏稠狀、液體的」、「布丁和奶油都是屬液體,要放行李箱托運」。
也有不少網友分享自己的經驗,「有次忘了布丁和醃製白蘿蔔放隨身行李,只能當場吃完,當下很想配一碗飯」、「我在香港老店買了一大碗龜苓膏,在海關也是被攔,我問海關丟掉太可惜能否讓我吃掉,我就站在海關面前當場吃完」、「我之前帶草莓口味的麵包也不行,我在海關面前也是直接吃完」、「我的味增第一次沒托運也是當場被丟掉」、「曾經從沖繩回來吞了三個大果凍」。
根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規定,隨身行李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須以容器裝妥,且每瓶不得超過100毫升,而容器要以透明、附有拉鏈之塑膠袋裝載,塑膠袋總容量不得超過一公升,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塑膠袋;而若是個人藥物或嬰兒食品,須主動向安全檢查人員說明,並經安全檢查人員核准後,即可帶上飛機。
完整討論:《日本便利商店及超市購物情報討論區》
資料來源:長榮航空
責任編輯/陳得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