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水利地設養雞場近三十年惹民怨,嘉南水利會鑑界查明法辦

2017-03-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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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雞場貨車運用雞屎,臭氣沖天。(圖/謝敏政攝)

養雞場貨車運用雞屎,臭氣沖天。(圖/謝敏政攝)

嘉義縣東石鄉蔦松村有十餘處大型密封養雞場,幾年前村民集體陳情縣政府,限制不能再新建養雞場在蔦松村,以確保環境不再污染惡化;但是蔦松村花生觀光工廠前,有座傳統養雞場近三十年,主人老了土地繼承給下一代,再出租給人繼續養雞,數萬隻雞造成空氣、噪音污染民怨不斷,嘉南水利會朴子工作站接獲檢舉,才知養雞場佔用水利地近三十年,3月14日將鑑界報告通知地主拆屋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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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水利地設養雞場近三十年惹民怨,嘉南水利會鑑界查明法辦。(圖/謝敏政攝)
佔用水利地設養雞場近三十年惹民怨,嘉南水利會鑑界查明法辦。(圖/謝敏政攝)

養雞場佔用水利地,小心吃上官司

嘉南水利會表示,水利署轄管中央管河川、排水、水庫、海堤或各類型排水使用之國有土地,幅員狹長遼闊,且分布全臺各地,上至高山,下至海洋,與民眾私有土地常有界址不明情形,加上民眾欠缺法治觀念、竊占罪刑責不高,導致民眾心存僥倖,極易發生被占用情事。

若發現土地被占用,處理時,如屬無公用需要且符合可以出租、處分規定的國有土地,將循序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接管處理;若仍有公用需要不能出租、處分的,則勸導占用人自行騰空返還,一旦占用人拒絕配合時,將透過公權力進行違規取締查處;如均無法處理時,最後採訴訟程序追究,並追收使用補償金,籲請占用水利地的民眾,不要再心存僥倖,以免惹上竊占國土的刑事官司。

佔用水利地設養雞場近三十年惹民怨,嘉南水利會鑑界查明法辦。(圖/謝敏政攝)
佔用水利地設養雞場近三十年惹民怨,嘉南水利會鑑界查明法辦。(圖/謝敏政攝)

佔用水利地設養雞場,把灌溉水圳當作污水排水道,導致養雞場的灌溉水圳失去灌溉功能,嘉南水利會朴子工作站以前一直沒有注意到被佔用,直到養雞場一直沒有辦法改善設備,又轉租他人牟利,鄉村質疑養雞場沒有承租水利地,養雞場卻能長期佔用養殖,是否有勾結內情,因此向相關調查單位檢舉,鄰近養雞場的居民期待養雞場早日遷移,否則疫情期間,居民坐立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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