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31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張芬郁表示,台中市110年到今年5月,校園通報霸凌件數達638件,教育局和學校接獲霸凌通報理態度非常消極,最後確認是校園霸凌事件61件,其中生對生55件、師對生6件,更多霸凌通報的當事人沒有被接住,要求教育局以更積極態度面對霸凌事件。對此台中市府教育局指出,今年4月17日教育部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依防制準則,學校針對生對生霸凌事件,應於接獲案件24小時內完成通報,2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進行調和或調查,召開第一次調和或調查會議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調和或調查報告,必要時得延長。
張芬郁質詢指出,以《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學校得知發生霸凌時,20個工作日內通知是否受理;5個工作日內,組成處理小組進行調和或調查;7個工作日內完成調和報告,提給防制委員會審議,處理小組在2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還可以延長二次為限,每次一個月,等同一件霸凌事件處理結束都過了一學期。
教育局長蔣偉民答詢表示,20日的確認時間確實太長,會要求各級學校加速受理霸凌事件,儘快確定是否受理,進入下個處理流程。他狂揍室友「打到鼻梁斷」還搶先提告!1學期12萬學費也難擋霸凌…校方竟回:家長體諒、拒絕偵查更多文章
市府教育局說明表示,台中市各校執行校園霸凌事件調查,均依據教育部規定辦理,教育局將積極督促學校以「提早因應,加速趕辦」為原則,縮短決定是否受理的作業時間,並盡力於一個月內產出調查報告。
「校園霸凌事件零容忍!」教育局強調,對於校園霸凌事件將持續督促學校儘速辦理、釐清真相,並要求各級學校平時加強宣導防制校園霸凌處遇知能,營造友善安全的學習環境,建構和諧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