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國民黨新北市三重區立委候選人鄭世維登記參選前才將戶籍遷入,所以只有參選權但無投票資格。對此,新北市選委會副總幹事黃堯章今(12)日澄清,這是錯誤說法,表示鄭世維在新北市居住滿4個月,三重補選選區公告發布前已遷入三重,因此鄭世維擁有參選和投票資格。
依據《選罷法》第15條規定,選民需在選舉區居住滿4個月以上才有投票權。鄭世維是否擁有投票權?黃堯章解釋,選舉區未畫分前,以行政區(新北市)作為計算居住時間的範圍,鄭世維符合規定,具備投票資格。
鄭世維坦承自己搞烏龍,先前被媒體詢問時,還表示雖沒有投票權,但他仍然深愛三重,結果一回到家就收到投票通知單,覺得啼笑皆非,不過他也自嘲,「實在是太好了,今天又多一票,可以自己投給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