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部分師生質疑校方校務會議未達2/3出席者同意,就對外宣布通過竹教大併校案。校方強調,會議是依該校組織規程57條第2項進行,公正公開,符合規定。
國立清華大學12日舉行校務會議,討論與新竹教育大學合併案,結果以51票贊成、26票反對,通過兩校合併案。出席者包括學生代表10人,及行政與教學單位一級主管、教師、研究人員、職員代表等校務會議代表共93人。
然而,清大教授黃榮臣、趙蓮菊、清華大學學生會長徐光成等人,今天赴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依內政部頒布的會議規範,修改團體組織須2/3以上參加表決者同意才算通過,而會議並沒有超過2/3的出席者同意,但校方卻宣布通過併校案,要求校方修正會議結論。
清大教務長:民主、公開 依規定通過
清華大學教務長戴念華表示,大學合併案會議秉持民主、公開的方式進行,是依「清華大學組織規程」第57條第2項「本規程各條文(不含附錄)經校務會議成員總額2/3以上之出席,出席人數1/2以上之通過,得修正其內容」。內政部的「會議規範」是供各機關團體沒有自訂規則時才適用。
戴念華指出,合校案投票結果,贊成51票、反對26票、廢票1票,依組織規程第57條第2項規定,獲得通過。而會議全程5個半小時皆有錄音,正反雙方也不斷討論與溝通,錄音檔已公布於校務資訊系統線上QA論壇,資訊完全透明公開。
戴念華也說,關於清大與竹教大合併案,過去也曾舉辦過多場說明會,聆聽教職員與學生們的不同聲音,理解師生們都會有自己的想法,後續也會持續說明與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