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團社盟線幹部及鄉民都成了「超級民意代表」
「民意代表恐懼症」的異形化氾濫,則是始自於2008年馬英九總統掌政之後,在臺灣社會遽爾大量冒出來的新形態「超級民意代表機構」,並無真正「民意代表」之名之實,但卻無端擁有了超乎真正「民意代表」之悍兇之力狠,主要可以大別為兩種類型:第一種類型是,名目多元龐雜又五花八門的團、社、群、盟、組、會、陣線等「非結構性」亦「非組織化」的「社團」或「社群」,祇要再銜頭、報頭抓住麥克風與攝影機鏡頭,就可以扮演起「超級國會議員」的功能角色,也一樣足以指揮、使喚、扭變行政機關的行政執行,也一樣足以改惡行政決策方式及結果。
第二種類型是,2000年後拜互聯網、智慧聯網之賜,崛興於不夠成熟臺灣這個「超民主政治社會」中的「威風網民」,同樣名目多元龐雜又五花八門地,集結於虛擬的團、社、群、盟、組、會、陣線之「名目社群」當中,利用現代聯網科技的代碼符誌,予以不斷續地重組改編、複製衍生,單憑一己的個別個體網民,就足可以像孫悟空七十二變的耗用不盡體毛一樣,一化數十、十化百千,單聲變複聲,變眾聲喧嘩萬聲破竹,也一樣在官員屈從於「民意至上」「百姓頭家最大」的軟骨頭「民意代表恐懼症」之下,使得極大部分政府機關的行政執行,也因此而公然「屈從」,竟然接受其指揮、其使喚,乃至其扭變,則原本高度正當性的決策方式及結果,當然,也就因此而紛紛被改惡了。
「民意代表恐懼症」之禍害
這樣子的盲點,已然肇致整個臺灣民主政治社會的完全被顛覆,至少現代自由民主政治社會的「多數為決」「少數服從多數」基礎法則,根本被破壞被踐踏了。
對於今天肆虐整個國家社會「民意恐懼症」,造成至少在中央政府行政當局,一骨腦祇在意、或祇顧慮到,數十人或數百人「社會例外」的言論、立場與主張,卻反而根本罔顧了,甚至完全否定了,整體「社會例常」的85%或98%沉默穩健大多數之認同支持與主張,致使今天整個臺灣已然變成為一個,世界上除了獨裁專制國家以外所鮮見的「專以例外管理治國」的「例外社會」。
事實上,今天社會所見的「網軍」「無業專職網民」「特定社群鄉民」,以及團、社、盟、組、會、陣線等「虛擬團體」,其全體核心成員人數極為少數,幾乎都是基於「一時性」「單一議題性」「祇有即時激情感性而無長遠宏觀理性」的「例外人」組成的「例外組織」既無定制機構組織、系統層次架構的「一人團、社」或「一人陣線」,其屬性類型、系統化組織架構,所應有「代表性」與「代表權」,根本無法跟早已在臺灣社會存在多年,並且早已信實令譽蜚聲國內外社會,甚至在國際專業社會著有卓越績效表現與地位的社團、公協會及學術團體相比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