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跨性別就業歧視第一案 「非法辭退」部分一審遭駁回

2016-05-11 11:22

? 人氣

C先生(左)與辯護律師。

C先生(左)與辯護律師。

中國跨性別就業歧視第一案一審判決揭曉,法庭裁決當事人C先生應得工資之外其餘仲裁請求被駁回。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一個月前,中國貴陽雲岩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化名C先生的就業歧視案。

當事人C先生現年28歲,生理性別是女性,心理性別是男性,屬於LGBT(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gender),即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中的 T。

C先生對仲裁結果感到意外且失望。(BBC中文網)
C先生對仲裁結果感到意外且失望。(BBC中文網)

C先生去年在貴陽一家體檢中心應聘銷售崗位,由於「愛穿男裝,形像與公司要求不符」在試用期期間毫無預兆地被辭退。他向當地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對方交付欠發工資600餘元、非法辭退賠償2000元。

他在周二(5月10日)拿到了此案的判決—由於當事人未能提供底薪2000元口頭約定的證據,仲裁委員會依照體檢中心底薪1500元(試用期為80%)判定C先生月薪為1200元。

但由於這個數字低於貴陽市最低工資1250月薪,因此按照最低工資標凖,裁定體檢中心須向他支付7天試用期工資402.3元。

除了應付試用期工資,仲裁委員會認為C先生提供的與體檢中心人事主管金玉萍的錄音證據「只能反映工資支付問題」,而與另一位中心員工的錄音,由於對方不屬於人事部門,在其中的「個人表述不能代表被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一個月前接受BBC中文網專訪時,C先生曾對結果表示樂觀,如今收到如此判決,他感到意外且失望,因為「證據如此充足,仲裁居然說不是非法辭退」。

C先生認為,如果公司因為一個人的穿著打扮而辭退,卻不被認定為違法,那以後公司要用什麼理由辭退員工,員工還能如何讓自己的就業權利得到保障?

這個過程令他感到對性別表達/跨性別的歧視情況比自己想像中還要嚴重得多。

C先生表示,會繼續上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希望法律不要繼續縱容歧視。

此案之前吸引了一些中國媒體的關注,貴州當地電視台、紙媒曾經採訪、報導過。

儘管如此,據C先生轉發媒體最近收到的消息,貴州省委宣傳部專門下發指令,要求對此案「不自採、不炒作、不評論、不擴大」,「如要報導,以權威部門信息為凖」。

(撰稿:張泳,責編:董樂)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