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大馬電信詐騙案台灣嫌犯均已認罪 台方應強力追查金主、追贓返贓

2016-05-15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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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犯罪分子騙走了我們的血汗錢,一定要把他們抓回來嚴懲。」58歲的廣東陽江退休工人劉女士說。2015年11月,她攢了幾十年、本來打算給兒子結婚用的20多萬元積蓄被騙走,現在已是傾家蕩產、深陷困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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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的湖南長沙人羅女士今年3月被騙走12萬多元。「這筆錢是我辛辛苦苦攢了十幾年的血汗錢,我每個月工資才2000多塊錢,現在我還不敢告訴老人,怕他們受不了,只能自己承受痛苦……」

「我想說的是,每個人生活都不容易,我希望台灣方面真正理解我們這些受害人的痛苦,配合中國方面共同把事情處理好,給我們一個公道,返還我們的損失。」羅女士說。

台灣代表團:積極追贓返贓 平復受害人損失

會談結束後,台灣代表團團長陳文琪、公安部刑偵局副巡視員陳士渠再次接受了媒體採訪。

陳文琪表示,此次協商主要集中於涉肯亞電信詐騙案和涉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雙方對案情進行了討論,並交換了部分證據及相關資料。

陳士渠進一步說明了兩案相關情況。他說,涉肯亞電信詐騙案由於全部犯罪嫌疑人移交中國偵辦,犯罪集團構成情況和犯罪事實得以迅速查清,進展十分順利,已對兩個集團77名犯罪嫌疑人提請批捕。兩個集團涉嫌詐騙2300萬餘元人民幣,這些錢都已流入台灣,因此下一步工作重點是要求台灣執法機關協助追繳贓款。

「涉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由於還有20名台灣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台灣,致使其所在犯罪集團調查取證工作困難重重,至今無法查清全案情況。」陳士渠說,應當堅持被害人所在地管轄和整案處理的原則,實現嚴厲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目標,有效遏制電信詐騙犯罪發展蔓延勢頭。

據瞭解,這20名台灣嫌犯於4月15日被馬來西亞驅逐出境,回到台灣後被台灣警方以犯罪事證不完整且無拘票為由陸續釋放,後經台灣法院裁定,對18人羈押禁見,對其餘2人限制出境。

針對是否會將20名台灣嫌犯移交中國處理的提問,陳文琪表示,這20名台灣嫌犯正由台中地檢署積極偵辦。在這次協商中台灣方面取得部分證據,對案件偵辦有很大的幫助,「我們也會加強力度,把這個詐騙案件查得透徹,有效起訴犯罪嫌疑人。」

「雙方就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下合作偵辦此案達成一致。中國會盡最大努力向台方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希望台方儘快把案件查清楚。」陳士渠說,「受害人都是中國群眾,而贓款都在台灣,我們對台方的主要要求就是採取強有力措施追查幕後『金主』和贓款去向,一定要把贓款追回來,返還中國的受害人。」

「受害人的痛苦我們都瞭解,需要通過兩岸積極加強合作,來有效地打擊犯罪、遏制犯罪。」陳文琪說,「關於各界關心的贓款返還問題,雙方會在合作的基礎上,積極追贓查贓、返還贓款,平復及填補受害人的損失。」

另據介紹,雙方同意通過海協會和海基會的渠道辦理台灣犯罪嫌疑人家屬探視問題。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和慣例,偵查階段不允許犯罪嫌疑人家屬探視。為展現合作打擊犯罪的誠意,按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有關規定,中國公安機關同意按有關規定並經審批,儘快安排台灣犯罪嫌疑人家屬到看守所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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