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7日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黑箱課綱走入歷史。未來課程審議大會拉高到行政院層級,課審委員由官方與非官方代表共同組成,政府代表不得超過4分之1,非政府代表由教師、家長及學生代表等,經行政院提名後送交立法院,由「課審委員審查會」審查通過才可出任。
修法中增訂條文,明訂課程審議大會置委員41到49人,由政府機關代表與非政府代表組成,政府代表不得超過委員總人數4分之1。非政府代表由國內具教育專業的專家學者、教師、校長、家長、其他教育相關的非政府組織成員和學生代表組成,經行政院提名後,交由立法院「課審會委員審查會」審查。
課審委員任期4年,並得連任;但為了確保任期交錯,第1次聘任的非政府代表委員,有一半任期僅2年。此外,為保障課審會組成的多元性,單一性別委員不得低於總人數3分之1,並應包含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至於「課審會委員審查會」成員,採「公視董事模式」,由立法院各黨團依照比例推舉11到15名社會公正人士進行審查。
此外,修法規定,除了教育部常設的課程研究發展機構可以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外,其他教育相關領域的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也可以提出課程綱要草案,併案委由課程審議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