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是上個世紀六十年代的事,可是雖然事過半個世紀,但當時發生的種種事件都還歷歷如在目前。
文革開始我才二十幾歲,因為公開發表的文件說,文革要「革」的是「黨內走資派」,所以我以為那不關我的事,因為我既非黨員,更談不上是走資派。沒有料到,文革開始不久事情就弄到我頭上來了。
先是我們家被抄,弄得一塌糊塗,滿地都是東西,鋼琴也被運走。不過我們那條胡同裡,家家都被抄,所以也就算了。
在這之後一年左右,我在家生病,朋友來看我,隨便聊天,結果真所謂「禍從口出」:我們隨便聊天時我說了幾句開玩笑的話,結果不知怎麼傳到了我的同事那裏,他們說我是反革命,我就成了罪犯。
罪狀
我犯了什麼罪呢?
我的「罪狀」有兩條。第一條是:有一張宣傳畫兒,上面是毛主席像,下面是一條語錄:「忙時吃乾,閒時吃稀」。
我就開玩笑說:毛主席這張像顯得很胖,他是吃乾的還是吃稀的呢?
第二條是:江青當時算是文化先鋒,她曾說什麼,《蝴蝶夫人》這齣戲下流的很。我就不服氣,我說,《蝴蝶夫人》這齣戲一點都不下流,完全是站在那被欺壓的巧巧桑,美國上校平克頓顯然是個反面角色。她(指江青)自己演的電影,像什麼《王老五搶親》才算的上是低級趣味呢。
現在看來這兩條罪狀都很可笑。我覺得,那頭一條,如果我真的當面向毛主席開玩笑,他也不會生氣,更不會說我是反革命,因為我這個「小孩子」根本不可能對他的權力有一絲一毫的影響,甚至他可能會利用我的態度來加強他的「平易近人」的形像呢。
第二條罪狀,我現在覺得很幸運,他們沒有向江青匯報,如果她要是知道了,那我真可能是死路一條了。
反思
我到了英國之後,北京對外廣播部有個代表團來英國廣播公司BBC訪問。當時是左漠野(中央廣播事業局編委兼國際廣播部主任)帶隊,黎曉東做翻譯。她見到我還說,「當時你說江青的話看來是對的!」
半個世紀以前的事我還都記得。我一直都在想,文化大革命要革的是「黨內走資派」怎麼會搞到我們這些完全無關緊要的小人物頭上來呢?事後一想,的確是有個合乎邏輯的答案的。
很多人都說,文革的目的是毛主席要把失去的權力,從劉少奇他們那裡奪回來。如果這個假定肯定的話,那麼一切就都容易解答了。毛澤東要把中國弄成他腦子裏的「理想國」,但他的權力已被移走,只剩一個空名,所以他要把權力奪回來。他唯一可利用的是他的「名」,也就是對他的「個人崇拜」,也就是群眾。
這在中外歷史上政治鬥爭中是常用的辦法。莎士比亞的歷史劇中就有生動的描寫。毛澤東是熟讀古書的人,而且有膽量和魄力,能巧妙的利用這個辦法,不惜一切!他要奪劉少奇手裡的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