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三圓建設出售青島投資案股權,將部分資金匯回台灣,正是台商目前面對中國總體變遷所做因應策略。根據三圓建設去年11月7日發布的澄清稿,三圓建設出售三圓青島股權,主要係因現今「政治層面」變數大,為各企業進行大陸投資最大隱憂,基於對未來的不確定性,以及大陸投資需投入額外大量人力物力,因此撤回部分資金投入台灣市場。
中資違法投資智崴 恐有國安疑慮
三圓建設從中國匯回的資金,都可能被外界懷疑是「陸資漂白」,未來《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立法通過後,台商匯回資金有25%可以從事金融投資,70%資金可以透過創投基金與私募股權基金,投資「5+2」產業,這些資金未來難道不會被懷疑是「陸資漂白」嗎?
從最近《自由時報》引述調查局高雄市調處不具名報導,指稱高雄體感科技大廠智崴,近日有來自中國的資金,透過中國天津銀行的網路銀行,將資金匯到香港成立諮詢管理公司,再由這家港商在台分公司下單購買智崴股票;報導聲稱智崴開發「潛水艇模擬駕駛艙」遊戲軟體,因此可能有國安疑慮。這些在在顯示出,未來台商投資專戶投資「5+2」產業,即便是純粹財務性投資,都有可能被擔心有國安疑慮。
資金回台替「陸資漂白」?立委高度關切
事實上,從立法院財委會22日討論《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就可以看出民進黨立委,對於台商資金回台是否有「陸資漂白」疑慮高度關切。立委劉世芳當天質問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是否有掌握媒體報導,陸資透過地下匯兌方式匯入5億元,投資高雄體感科技廠一事,同時還關切中資龍峰國際,透過香港繞道投資大同,今年初裁罰402萬元後,金管會後續是否就其使用之全商代理人帳戶,對券商進行裁罰。
郭正亮當天在立法院也質疑,《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有很多漏洞」,由於這次修法,主要係處理台商停泊在海外,無法辨別本金與投資利得之資金,在金流辨識困難的情況下,包括國稅局與金管會在內,如何確保其資金來源,不違反《洗錢防制法》規定,有很大的困難。
郭正亮表示,目前中資外流到海外的錢非常多,有不少希望流入台灣,專法通過後,台商成為中資代理人,這樣的可能性非常高;如果財政部以台商海外資金「金流辨識困難」為由,讓這些資金進來台灣,屆時恐衍生相關爭議,相關單位對於資金來源之辨識與資金運用之限制,應該有更明確的規範。
海外資金專法有漏洞 恐成變相炒股
郭正亮同時質疑,《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5年內限制7成資金必須投資於「實質投資」,但「實質投資」用途,包括透過創投與私募基金間接投資「5+2產業」,但「5+2產業」是否包括投資於「5+2產業」的上市櫃公司?舉例來說,像台船投資於離岸風電工作船。
由於台商資金回台後,投資於「實質投資」,可以獲得5成營所稅的退稅。郭正亮認為,該條例如果不規範清楚,屆時台商可以跟上市櫃公司私底下講好條件,承諾進駐多少資金,換取減稅待遇;經濟部如果在立法過程不講清楚,台商資金回台後,最後很多可能變成「紙上投資」,「現有上市公司屬於5+2產業的非常多,如果用私募股權基金投資5+2產業,不是所有的錢全部都可以投資股票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