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香港法官、教授、記者都上街「反送中」?一篇看懂《逃犯條例》爭議

2019-06-1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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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9日,香港各界發起「反送中大遊行」,抗議特區政府試圖修訂,容許中國從香港引渡「逃犯」(AP)

2019年6月9日,香港各界發起「反送中大遊行」,抗議特區政府試圖修訂,容許中國從香港引渡「逃犯」(AP)

香港政府大力推動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廣泛爭議,成千上萬的人參與遊行,但無法爭取政府任何讓步,遊行最終演變成一場涉及幾百人的警民衝突,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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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內部以及多個歐美政府憂慮條例一旦通過,身在香港的任何人,均面臨被移交到人權及司法制度不完善的中國大陸的風險。港府強調移交安排有法庭把關,並稱不會移交涉及死刑以及政治相關罪行的嫌疑犯,但這些解釋無法消除香港各界對條例修訂的疑慮。

到底香港各界為何反應這麼大?BBC中文採訪香港各行各業人士,揭示疑慮。

REUTERS
許多香港市民並不信任中國的司法制度。

商界:潛規則或變貪污罪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創會主席佘繼標接受BBC中文訪問時表示,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數十年裏, 不斷鼓勵香港商人到大陸投資。 以前在大陸經商,有很多「潛規則」,可能需要向個別人士送菸送酒,甚至付費把他們的子女到外國讀書遊學。

佘繼標說,很多港商多年前以幾十萬、幾百萬元人民幣購入的廠房,現在已升值至數以億計,這些香港老闆目前身在香港,一般繼續放租供其他大陸公司做生意。他擔心,很多中國地產商都虎視眈眈,但不願意以市價向這些廠商提出收購,地產商可能會與地方政府合謀,指控這些港商以前可能涉及貪污、行騙,又或是他們的租客犯下法例牽連港商,再以《逃犯條例》把他們移交大陸,繼而強迫他們以低價賣出廠房。

雖然港府稱,移交程序的啟動, 須經尋求移交地區或國家的「中央機關」提出要求,而這樣的「機關」 的行政級別可能高於地方政府的級別。 但佘繼標指出,「地產商與中央的關係千絲萬縷,要求中央舉報一個人並不困難。大陸的檢控部門和法院是一個政府政治的工具,不是因為有犯罪而檢控,而是有需要而檢控。」

2019年6月9日,香港各界發起「反送中大遊行」,抗議特區政府試圖修訂,容許中國從香港引渡「逃犯」。(AP)
2019年6月9日,香港各界發起「反送中大遊行」,抗議特區政府試圖修訂,容許中國從香港引渡「逃犯」。(AP)

佘繼標的中小型企業聯合會創會在香港有數千名會員,與中聯辦、建制派關係密切,這種身份公開表達反對聲音屬於少數。佘繼標強調,這些小恩小惠的「幫忙文化」在十幾年前大陸經商十分普遍,但如今已有好轉,他並不反對修例,但認為政府要作更多諮詢,希望政府能就條例設立追溯期,讓港商不用那麼擔心。

香港政府為爭取通過《逃犯條例》,早已剔除多項經濟及商業相關罪名。並按照大商會的要求,把移交門檻從3年提高到7年,即是觸犯最高刑罰為判監7年或以上的罪名,才有機會被移交,但事實上,經過修訂後,貪污、走私、詐騙等罪名仍然是潛在移交罪名之列。

美國為首的外國商會亦對《逃犯條例》表示關注,擔心影響香港營商環境,浸會大學客座講師吳明德憂慮,條例通過後會引發外資撤離,打擊香港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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