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5日公布105年第3波違法事業單位名單共26家,其中包括高雄銀行、國光客運、及印水涵公司等,分別開罰2至60萬元不等。
勞工局所公布違反勞基法事業單位名單,包括違規事實達3項或重複違反同一法令之事業單位共26家,以及客運業專案檢查共3家。
加班未付加班費 高雄銀行罰4萬元
勞工局指出,金融業短付加班費情形,一直為從業人員所詬病。相較於民營機關,市府認為官股銀行應在勞動法令實踐上有更高的自我要求,故擴大抽檢高雄銀行轄內3間分行,發現未依法給付加班費,104年已遭勞工局處分。本次檢查高銀仍未改善,勞工當月加班29.5小時,高銀僅給付3小時加班費,嚴重影響勞工權益,勞工局因此對高銀開罰4萬元。另外,台新銀行所屬信用卡直銷業務員僅有排班表,未記載個別勞工出退勤時間至分鐘,同屬重複違法,也裁處4萬元罰款。
國光客運超時工作 重罰24萬元
另針對國道客運業駕駛專案檢查,國光客運屢次駕駛員超時工作,本次為近3年內第6次查獲違法,重罰24萬元。屏東客運在跨年、春節假期內使勞工單日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以上,已第2次查獲違法,加重裁處4萬元。漢程客運的出勤紀錄未記載至分鐘,也屬重複違法,遭罰4萬元。
印水涵公司因加班費給付不足、工作超時、未於7日內給1日例假、未給付休假日工資,遭罰18萬元。
勞工局代理局長李煥熏提醒事業單位,7至8月將針對金融保險、會計服務業進行專案檢查,將鎖定加班費、休假日出勤工資等項目查核,督促業者改善財金融從業人員勞動條件。至於第二度國道客運業駕駛工時查核專案,將於暑期旅遊季之後展開清查,勞工局呼籲各家客運業者應正視工作超時對勞工身心健康之負面影響,審慎調派人力,如再有查獲違法情事,必定予以重罰。而本週也將針對暑期工讀專案檢查,另行發動突擊檢查,確保工讀生勞動權益。
26家違反勞基法事業名單包括:印水涵、城裡的月光餐飲、恆春交通、一亨運動用品、聯國金屬、果田國際、鄧博文即富育便當店、謝伯樺即假期汽車旅館、御宿旅館、協羽機材、三雅牙體技術所、金豐茂企業、臺運實業、禾頡物流、李奕蓁即秀格子商行、京緻國際、劉栯任即竣玳通訊行、禾康養護之家、億松船務、李惠宇即寶來溫泉山莊、高雄銀行、中法興物流、可喜、其祥食品等公司企業。另外,國道客運駕駛員工工時專案檢查違法的公司,有國光、漢程、屏東等汽車客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