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案》政府委辦業務土地資產全歸政府? 趙少康批黨產會:土匪也不能如此

2019-06-20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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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接著引述中廣民雄土地訴訟案判決書內文,質疑黨產會觀點,「被上訴人依廣播合約,購買民雄土地,縱使廣播合約期滿,被上訴人(中廣)以政府補助款購買土地設備,仍屬被上訴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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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表示,「你們說中廣在民國36年到54年是國家的,民國54-64年海外廣播業務是國家的,民國64年到84年則是委辦政府廣播業務,那麼,中廣為何要白做?10%利潤合不合理,拿委辦費用的1%買土地,合不合理?難道黨營事業,就該免費為國家做事?」

20190620-黨產會於20日舉行「中廣案」聽證會,右為副主任委員施錦芳,左為林詩梅委員。(蔡親傑攝)
20190620-黨產會於20日舉行「中廣案」聽證會,右為副主任委員施錦芳,左為林詩梅委員。(蔡親傑攝)

趙少康強調,黨產會今天針對中廣接收日產等土地資產開刀,好像中廣成立迄今,土地資產是中廣最大價值所在,但中廣真正的價值在於人才,「當初因為有一批愛國青年跟隨國民政府來台,當時接收的日本放送協會廣播電台,早就已經被美國炸到一塌糊塗,接收的都是破銅爛鐵,當初是這些人進口真空管,一個個拼湊起來的,哪有政府補助就起來的道理,人才才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尤其是傳播媒體更是如此。」

趙少康表示,如果黨產會未來決議,將中廣廣播資產收歸國有,也至少應尊重中廣已簽訂之合約,「中廣針對廣播發射站,還有6.5億元優先購買權,另外,中廣出售仁愛路帝寶土地後,所購買之林森與松江大樓,還有20億元的銀行貸款合約,不要資產拿走了,20億元貸款放著不管,「88億元帝寶土地價款追徵,你跟李登輝、劉泰英去要,我這輩子做到死,也還不了這個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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