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億買57億中廣資產?趙少康:花10億只買廣播,我是買貴了!

2019-06-20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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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中廣董事長趙少康20日出席黨產會「中廣案」聽證會。(蔡親傑攝)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說,北檢起訴書證明「趙少康掛名託管中廣非廣播部門」,代表他就是沒買(非廣播部門)。(蔡親傑攝)

趙少康:北檢起訴書證明僅掛名,我沒買非廣播部門

趙少康表示,北檢三中案的起訴書內文,連續五次提到,「趙少康掛名託管中廣非廣播部門」,代表他就是沒買(非廣播部門),只託管,中投當初對土地資產,沒有設定足夠保全機制,後來要求中廣土地資產信託,中廣也拒絕,中廣也拒絕中投指派人員,擔任中廣財務主管,「起訴書寫得這麼清楚,黨產會不能只是引述自己想要的部分,哪有部分引述以偏概全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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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表示,當初中廣交易案,他之所以分五年分期支付價金,主要係因為當時中廣的廣播執照效期只剩4年半,當時也不知道能否展延,因此分5年攤提。

外界質疑他購買中廣的10億元價金,是拿2006年以後中廣未來5年所獲配股利分期支付。趙少康表示,但投資台灣媒體現狀,不可能保證獲利,他接手中廣前,中廣從2000年到2006年都處於虧損狀態,2004、2005年中廣甚至虧損8億與24億元。

5年股利分期支付中廣價金 趙少康委任律師:若虧損趙少康責任更大

現在黨產會主張,趙少康是拿未來5年獲配股利,分五期支付10億元中廣股權價金,所以中廣的所有權,應該要歸屬質權人光華投資。趙少康說,「但像我買房子貸款,不動產產權抵押給銀行,政府就主張房子的租金是銀行的,哪有這回事?我只要按時付利息就好了,怎麼說錢都是他的!」

趙少康委任律師表示,中廣股權交易是分期交付價金的交易,類似的買房、買車分期交易,都不是罕見交易,賣方在出售股權時,只會考量買方出價到底是不是最有利,萬一價金無法收回,有無其他方法買回資產?「況且,分期交易是需要計息的,外界不能從事後來看,認為中廣賺錢了,所以認定趙少康拿中廣賺的錢分期支付價金,否則,萬一中廣買了以後虧損,難道趙少康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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