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外界疑慮 「政治代理人」定義將限縮樣態與範圍
Kolas強調,「代理人條款」修法,是民進黨黨團所提出版本,本質上根本不能與《刑法》100條相提並論,反對黨也認為「代理人」定義太過空泛,但外界將它與《刑法》100條對比,顯示「政治代理人」定義若被擴大解釋,可能導致日後修法困難,因此,「黨團版還有可以再精緻」,由於外界有部分質疑,擔心所謂「政治代理人」定義,可能會被擴張解釋,因此陸委會方面目前在「代理人條款」修法上,有提供民進黨立院黨團一些修法建議,但最後的定案版本,仍必須由立院黨團彙整。
Kolas強調,為了降低外界疑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政治代理人」定義,必須限縮代理人樣態與範圍,因此陸委會方面將與民進黨黨團進一步討論,釐清修法方向,這次修法的主要原則,就是政治代理人定義,不能被擴張解釋,兩岸的商業文化行為,也不會是「代理人條款」所規範範疇。
Kolas強調,政治代理行為五花八門,有些透過政黨行為,在地方活動、在公廟活動,也是不同樣態的政治代理行為,「代理人條款」不會是針對紅媒條款,「重點不再打壓媒體,媒體新聞價值是非常重要價值,我們不可能去傷害它,但我們必須面對輿論戰、訊息戰對國家造成的攻擊,有明確的因應規範。」
至於上周檢調單位調查,有23家網路媒體,同時複製對岸官方新聞,其中有8家網路媒體營業登記地在台中,負責人為同一人,Kolas表示,目前檢調單位還在偵辦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