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富邦商業銀行龍山分行驚傳內鬼盜用公款,趙姓行員因欠債,竟然利用職務之便偷走銀行1600萬元,趙男之後怕東窗事發決定自首,而台北地檢署3日依《銀行法》背信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趙男擔任行員7、8年,負責每日入庫金額清點業務,因此發現公司管控制度漏洞,自2013年開始每日偷竊數十萬現金,並偽造帳冊來掩蓋犯行,銀行清點後表示,遭竊金額達1600萬元。
趙男表示,自己因為欠下債務才出此下策,將每日所偷竊的金額,拿去買運動彩券,妄想以小搏大,不料卻每每慘賠。
趙男偷竊多次都未被發現,不過,由於後來銀行規定員工上班一段時間後,需強制休假2、3天,趙男擔心自己休假期間,會被發現他監守自盜,因此決定自首,趙男表示,先前由於害怕被揭穿,已經私下歸還400萬元。
趙男到台北地檢署自首時,富邦銀行主管才得知此事,但因趙男沒錢償還,雙方和解不成,檢方依《銀行法》的背信罪起訴趙男;而富邦銀行主管因沒盤點庫存現金,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作業等缺失,今年5月遭金管會開罰2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