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規定雖然防堵了民間保稅倉庫夾帶菸品入關的機率,但財政部對於免稅菸品的銷售「大戶」,包括免稅商店以及航空公司所屬保稅倉庫,並未要求取得菸品進口業許可執照。換言之,華航仍然可以以機上販售免稅菸酒為由,在華膳的免稅倉庫內存放菸品。
「華膳免稅倉」進出更便捷!這件事讓他們有了可趁之機…
2016年民進黨政府上台後,華膳空廚又進一步依據《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向海關申請變更為「自主管理保稅倉庫」,華航的免稅倉庫貨品進出,變得更加便捷。
關務署官員表示,根據《保稅貨物進出保稅倉庫押運加封作業要點》,保稅貨物申請進出保稅倉庫時,應監視加封;洋菸酒等走私機率較高之管制貨品,關務署應派員押運。不過這項規定有一個但書,就是航空公司專用與國內菸酒製造商及代理商進出口者,得免押。
據了解,華膳空廚因為2016年取得「自主管理保稅倉庫」身分,讓該公司將菸酒等管制性物品運出機場管制區,僅需貼上「電子封條」即可運送,無須關務署派員押運,這讓總統府「永和警衛室」人員有了可趁之機。
關務署官員表示,即便是「電子封條」,華膳空廚方面也必須有嚴格的管控,一般而言,「電子封條」有分為主動式電子封條、被動式電子封條2種,是由工研院製作後統一在海關電腦系統進行登錄。
走私犯「超大條」怎麼罰?檢調和財政部傷透腦筋
據了解,財政部發布函令,要求從2015年起,菸品進入保稅倉庫,應具菸進口業許可執照,對於違反相關規定,私自將菸品運送到機場管制區以外,走私菸品的業者,海關得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論處,最高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並沒收查獲之私菸。
但由於這次捲入走私的人員,係總統府「永和警衛室」人員,使用的免稅倉庫也是華航的免稅倉庫,財政部在面對這些「超大條」的走私犯,一時之間也不知道該怎麼罰。
財政部官員表示,由於國際航空的免稅商庫都位在機場管制區內,因此財政部方面沒有要求華膳空廚取得菸品的進口業許可執照,《菸酒管理法》第45條雖然規定,「輸入私菸、私酒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但該法同時規定「輸入私菸未逾一定數量且供自用,或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換言之,國安單位利用總統專機,所攜入之600條洋菸,僅屬於該法「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之行為,海關僅需將超量部分沒收即可。
不過,存放在華膳空廚9200條洋菸,並不符合上述「隨身攜帶」之規定,目前除了「永和警衛室」少校吳宗憲,因為是走私「正犯」,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外,其他「團購」的國安人員以及協助國安人員非法存放免稅菸的華膳空廚,到底該被列為「從犯」或「共同正犯」,目前檢調人員與財政部也傷透腦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