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號「陰沉睡魔」(Grim Sleeper)的美國63歲男子法蘭克林(Lonnie David Franklin Jr.)10日被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判處死刑,罪名:殺害9名婦女與1名少女。換言之,法蘭克林是一名連續殺人犯(serial killer)。
一位曾遭法蘭克林槍擊但逃過死劫的女士華盛頓(Enietra Washington)在庭上對法蘭克林說:「你是邪惡的化身。」
法蘭克林是黑人,1952年生於洛杉磯,至遲從1985年開始殺人,最後一位被害人是在2007年遇難。法蘭克林的殺人行動曾在1988年戛然而止,但是2002年又再度上路。由於他曾經「沉睡」14年,因此被媒體稱之為「睡魔」。
加州執法當局估計,法蘭克林可能殺害多達25人,但因舉證困難,檢方只能以10項謀殺罪名起訴他。被害者幾乎都是貧窮的黑人女性,有些染上毒癮,有些是性工作者,因此批評者質疑洛杉磯警方在許多案件案發當時,並沒有深入調查。
加州對死刑判決採自動上訴,本案一旦定讞,獄方將以「毒劑注射」(lethal injection)方式執行死刑。不過法蘭克林比較可能在聖昆汀監獄(San Quentin State Prison)了此殘生,因為「毒劑注射」在加州面臨許多法律訴訟。自2006年以來,儘管死囚名單累積多達750人,加州沒有執行任何一次死刑。
法蘭克林已結婚,有2個孩子,是洛杉磯市政府的清潔隊員,還當過市警局停車場的管理員,2010年7月才被逮捕。法蘭克林矢口否認涉案,但是在漫長的審判過程中,始終不發一言。
洛杉磯高等法院(Los Angeles Superior Court)法官甘迺迪(Kathleen Kennedy)指出,法蘭克林對女性深懷怨恨,因此專挑沒有防衛能力的女性下手。她說:「我在刑事司法系統工作這麼多年,從來不曾見過有人犯下這麼可怕的罪行。」
負責本案的檢察官席佛曼(Beth Silverman)強調,法蘭克林已經沒有受教化的可能,「他是一名心理變態、虐待成性的連續殺人狂,在傷害、殺害女性的過程中得到樂趣。」
一位被害人的姊妹威廉絲(Vivian Williams)則表示,她能夠原諒法蘭克林,因為那是《聖經》的教誨。她對法蘭克林說:「我知道你的內心世界殘破不堪,你和我們一樣痛苦。」她還表示會為法蘭克林祈禱,「你真的需要救贖。」
法蘭克林作案時期橫跨22年,本來天衣無縫,但是後來他的兒子另案遭到逮捕,留下DNA記錄,警方專案小組檢索資料庫,鎖定法蘭克林疑似涉案。一名警探喬裝成披薩店員工,在法蘭克林參加一場生日派對後,採集他的餐具和剩餘食物,再比對被害人遺體上的DNA跡證,這才將「陰沉睡魔」繩之以法。法蘭克林遭逮捕後,警方在他家中發現作案用槍枝以及被害人的拍立得(Polaroid)照片。
法蘭克林最後被起訴的10項罪名之中,7名被害人死於1985年至1988年間,3人死於2002年至2007年間。8人遭法蘭克林近距離射殺,2人被活活勒死。法蘭克林行兇之後,將被害人遺體丟棄在暗巷或垃圾箱,任其腐爛。
今年5月5日,陪審團將法蘭克林定罪。10日法官宣判刑度時,5位陪審員也出席旁聽,表達對被害人家屬的支持。一位陪審員梅恩─葛瑞夫斯(Michelle Mayne-Graves)說,審判過程中最讓她難受的部分,就是觀看被害人的驗屍照片,「你可以感受到他們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