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曾發文定義「精日」,指其是「極端崇拜日本軍國主義仇恨本民族,在精神上將自己視同軍國主義日本人的非日籍人群」, 表現為迷戀二戰日軍制服、在日軍侵略遺址拍照留念、詆譭抗日英雄等。
文章稱,看日漫、吃日料等行為是個人的合法權利,是完全正常的現象,不屬於「精日」行為。
為什麼集中抓捕「精日分子」?
歷史學者、《炎黃春秋》雜誌前執行主編洪振快對BBC中文表示,多地警方密集行動抓捕「精日分子」,不像是各地警方的自發行動,更像是中國高層布置的集體行動,一次「運動式執法」。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70週年。中國政治學者吳強認為,官方集中抓捕「精日分子」是中國70週年國慶前夕突擊性地清洗網絡言論,「集中整治任何有悖於愛國主義的思想」。
他指,張某寧的漫畫創作只是老百姓樸素表達歷史觀點,但是傳播性更強;中國當局認為這些漫畫「辱華」其實是政治上的污名化,成為認定尋釁滋事罪的借口。
「以精日入罪,其實很類似日本二戰前的治安法所規定的思想罪,而且100年前日本思想罪是面向知識分子,現在中國這樣是面向普通老百姓,」吳強說。
洪振快則認為,警方公布的9個案件具體行為要具體分析,但警方稱張某寧「嚴重傷害中華民族感情,踐踏民族尊嚴」是任意定性。
「民族感情不是玻璃心,而是要有更強大的自省精神。至於漫畫諷刺民族不足,屬於憲法第35條保護的言論自由權利,應該受到保護。」洪振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