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報導,西藏自治區23日在拉薩舉行首期「活佛轉世管理專題培訓班」,希望讓藏僧學習活佛轉世法規儀軌,來自西藏各寺廟的堪布、經師、活佛等百名高僧參加培訓。達賴喇嘛駐台代表達瓦才仁對此批評,北京只是想控制轉世活佛,就跟操縱港澳特首選舉如出一轍。
《中新社》指出,西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索朗仁增在開班儀式上表示,培訓班是為了讓藏傳佛教界代表人士「系統地學習活佛轉世管理的法律法規、宗教儀軌及歷史知識,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的治藏方略,堅持藏傳佛教中國化方向,維護西藏的宗教和睦、佛事和順、寺廟和諧」。
索朗仁增也向參與培訓的藏僧介紹活佛轉世系統的由來。他說,活佛轉世制度由噶舉派始創於13世紀,16世紀中葉被格魯派借用,此後成為藏傳佛教各教派普遍採用的傳承方式。現場也展示了著名的藏文典籍《賢者喜宴》,其中關於14世紀噶瑪噶舉黑帽派第三代祖師讓迥多吉進京受賜封號的相關記載。
索朗仁增說,早在1793年,清朝政府便制定了《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對西藏的宗教事務、軍事、行政等進行了詳細規定,還確定了認定活佛轉世實行金瓶掣簽制度。「為了沿襲歷史傳統」,連民國政府時期也先後頒布了《管理喇嘛寺廟條例》《喇嘛轉世辦法》等。
中國媒體在報導中還強調,「正常的宗教活動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護,活佛轉世制度作為藏傳佛教所特有的信仰和傳承方式,得到中央和西藏自治區各級政府的尊重。國家頒布《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西藏自治區現有活佛358名,其中60多位新轉世活佛「按歷史定制和宗教儀軌」得到(北京)認定。
目前已高齡83歲的達賴喇嘛,今年3月在接受《路透》專訪時表示,他身後下一世的轉世靈童可能會在印度出現,但中國政府也會指定一位「官方」繼任者。中國外交部當時的回應是,中國實行宗教信仰自由,但對活佛轉世設有《宗教事務條例》和《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範,「包括達賴喇嘛在內的活佛轉世,都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循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
活佛轉世也要「守法」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當時表示:「活佛轉世是藏傳佛教特有的傳承方式,有固定的儀軌和制度。中國政府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頒布有《宗教事務條例》和《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等,包括達賴喇嘛在內的活佛轉世,都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循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
所謂《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是中國在2007年9月1日開始施行的法律,規定活佛轉世不受境外任何組織、個人的干涉和支配,轉世應履行申請報批手續,任何團體或者個人不得擅自開展有關活佛轉世靈童的尋訪及認定活動等。若違反該辦法、擅自辦理活佛轉世事宜,可能遭受行政處罰與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