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台灣在挪威的留學生,於本年8月底,向挪威首都奧斯陸地方法院提出告訴,控告挪威政府移民局危害人權。
理由是挪威移民局將台灣人居留證上的國籍註記為中國。此事經我國駐挪威代表處多次與挪威政府交涉要求更正,卻沒有具體結果,讓許多台灣留學生感到憤怒,因此決定發起「在挪台灣人國籍正名運動」,向挪威政府表達不滿。日前已經成功募集資金,於是在8月底,正式向奧斯陸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台灣留學生表示,挪威移民局強制將他們的國籍註記為中國,使他們在挪威求學、生存,就必須忍受中國籍的標籤。但是對於他們發起的正名訴願,挪威政府以「此一註記並未對當事人在挪威的權利和義務造成影響」為由,駁回台灣學生們的請求。
因此台灣留學生決定聯合起來,對挪威政府提出訴訟,準備用一場法律行動告訴全世界「我們不是中國人」!
留學生表示,按照挪威的慣例,提告三到四個月後,法院就會排定庭期,預計明年初開庭審理。萬一敗訴,他們將一路上訴到歐洲人權法院,讓國際看見台灣人的訴求,告訴世界「台灣不是中國」。
台灣留學生的委屈與憤怒不難理解。
但是首先要問,挪威移民局為何要將台灣留學生國籍註記為中國?為何經學生抗議、代表處交涉後,仍然不改?挪威政府此項行為於法有據嗎?
1949年中共佔據大陸,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挪威政府隨即於1950年1月14日與我國斷交,是最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西方國家之一。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通過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於是對我國傷害最大的三段論:「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成為現今國際上的主流見解。目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178個國家,均承認或者尊重中共此項主張與立場。
此即是挪威政府將台灣留學生國籍註記為中國的理由。在他們眼中,「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因此「台灣」不能成為國籍註記。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台灣」與「中國」之間的糾葛,是一項「政治問題」。政治問題必須用政治方法解決,不得已也可以用武力解決。
其實,對於國籍註記用「台灣」或是「中國」,挪威政府可以從嚴,也可以從寬,完全存乎一心。吃軟不吃硬,是人之常情。留學生用強硬的方式要求挪威政府改變作法,只會引起對方反彈。在台灣沒有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或者中華民國與挪威恢復邦交之前,只能以誠懇的態度,向挪威政府說明我方實情與立場,以道德勸說的方式交涉,才有可能獲得對方善意的回應。這就是面對政治問題必須要有的「政治手腕」。
對於留學生訴諸法院的行為,可以說是:其意可同、其志可嘉、其情可憫、其行可嘆!因為,就算如其所願,讓全世界都聽到了他們的呼聲:「台灣不是中國」,仍然無法改變現狀,也無法一勞永逸根本解決問題。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