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共產黨國家,相對而言,前蘇聯和東歐諸國,還算基本上尊重、遵守他們自己制定的憲法,儘管也是共產黨一黨炮製、有利於一黨專政的「憲法」。這是後來蘇聯和東歐得以民主化的前提之一。
唯獨中國共產黨,卻連他們自己炮製的「憲法」都不尊重、不遵守。毛澤東有言:「我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後來的中共領導人,有樣學樣,可以制定「憲法」,但絕無憲法觀念,任意違憲違法。對他們而言,「憲法」只是官樣文章,用以欺世盜名;人治才是獨裁秘方,可以為所欲為。
1989年,當中國爆發全國性民主運動的時候,時任中共總書記的趙紫陽,提出要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但以鄧小平、李鵬為首的保守派,卻堅持在違背民主與法制的軌道上,魯莽而野蠻地解決問題,這便是六四屠城。對照共產黨自己制定的憲法和法律,鄧小平和李鵬等人的所作所為,也屬違憲違法。
西藏宗教領袖達賴喇嘛自2002年就提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框架下,落實西藏的真正自治。但,即便是如此溫和的呼聲,也遭到中共當權者傲慢而冷漠地拒絕。對照共產黨自己制定的憲法和法律,中南海在西藏推行的民族壓迫和文化滅絕政策,也屬違憲違法。而今年,中共當局對有「民主村」之稱的烏坎村大搞「鬼子進村」和反攻倒算,也屬違憲違法。
民主,原本是一個水到渠成的過程,可以慢慢來,但一定要來,這是前蘇聯和東歐和平演變的進程。但在中國,民主不是慢慢來,而是慢慢不來,有人刻意阻擾。
近期,中共國務院官員,首次對憲法宣誓,用一種從西方學來的儀式:左手扶按《憲法》,右手高舉,口誦誓詞。筆者需要告誡這些官員,不要僅僅從西方學來皮毛:尊重憲法的儀式;更要從西方學來實質:恪守憲法的意志。
以習近平為首的「太子黨」和「紅二代」,既然已經掌權,就有責任、有義務,兌現共產黨早年所許諾的民主政治。正如國民黨的「太子党」蔣經國所做的那樣。為此,習近平們,需要重溫上世紀四十年代中共從延安發出的大量民主言論,諸如:
「中國的缺點,一言以蔽之,就是缺乏民主。」 「一黨獨裁,遍地是災。」
「 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於結束一党治國。因為此問題一日不解決,則國事勢必包攬於一黨之手;才智之士,無從引進;良好建議,不能實行。因而所謂民主,不論搬出何種花樣,只是空有其名而已。」
「建立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
「我們普選,不僅要選舉人的平等,還要被選舉人的平等。」
「我們要建立一個美國式國家。」
「自從世界上誕生了這個新的國家之後,民主和科學才在自由的新世界裡種下了根基。讓民主與科學成為結合中美兩大民族的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