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對抗全球暖化,「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締約國去年在巴黎的大會通過《巴黎協定》,讓全球終於有了具法律約束力的減碳規範,但台灣無法參加。法國駐台代表紀博偉昨(29)日指出,該協定將規範的溫室氣體總排放量達99%,剩下的1%主要來自台灣,「台灣必須和大家一起努力。」
紀博偉(Benoît Guidée)昨指出,去年巴黎氣候峰會召開前,很多人都懷疑各國能達成共識,但大家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以及立即採取行動的必要性,通過協定,成為處理氣候變遷議題的轉淚點,台灣的排放量與法國差不多,若協定要能完全落實,台灣也必須努力減少碳排放量,「這非常關鍵」。
目前已有190 個國家向公約秘書處提出應對氣候變遷的「國家自主決定預期貢獻」(INDCs),佔全球總排放量的98.8%。根據國際能源總署的統計,2015年台灣的排放量248.7百萬公噸,占世界總排放量的0.77%。
在英國辦事處、台灣企業永續研訊中心、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合辦的「2016國際氣候外交圓桌會議」上,紀博偉指出,處理氣候變遷是法國最核心的要務,法國已經從政策對話以及再生能源的科技發展兩方面與台灣合作,一起為減碳努力,他也建議歐盟與台灣在此議題上建立長期的夥伴關係。
紀博偉:能源轉型是台灣最大挑戰
紀博偉指出,能源轉型是台灣最大的挑戰,法國跟台灣一樣,也高度依賴核能,法國決定10年內將核能發電由75%降到50%,而台灣要在2025年成為非核家園,這是很遠大的目標,也是很大的挑戰,歐盟可與台灣分享能源轉型的經驗;另外,例如在推動「氣候金融」(climate finance)方面,台灣仍在起步,而這幾年在歐洲,很多金融業已經改變其行為,以低碳的投資計畫為放款標的,也不再投資製造碳污染的計劃,這是減碳非常有效的作法。
在再生能源方面,紀博偉指出,台灣有很大的發展潛力,法國的綠能產業已經與台灣合作發展相關科技,包括太陽能、波浪能、離岸風力等,最近有法國公司得標,將在南台灣打造浮動式太陽能發電廠(floating solar plants)。
台灣雖無法成為UNFCCC的締約方,仍依據2015年通過的《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主動提出INDCs,設定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將減量50%,相當於2005年排放量再減20%,2050年將降至2005年排放量的50%以下。
英國在台辦事處代理處長陶戴明(Damion Potter)指出,在《巴黎協定》的架構下,全球減碳目標仍有提升的空間,畢竟目前的目標不足以控制全球升溫在2度以下;台灣主動做出有雄心的減碳承諾,表示人民及企業選擇追求零碳未來,再一次在國家的治理上,成為亞洲的典範、提高區域的標準。
英國在台辦事處創新科技處處長: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已達25%
英國在台辦事處創新科技、經濟暨氣候變遷處處長辛格曼(Mandeep Singh Gill)指出,英國要在2050年將溫室氣體減量到1990年水準的80%,去年已減少38%,英國對此議題有長期計畫,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已達25%,在交通運輸和住宅方面,還有很多要努力,英國相信不僅能達目標,還可超越;透過政策整合、科技合作等,英國可提供台灣有效的減碳捷徑,與台灣互相學習。
美國在台協會經濟組組長洪士杰(Jeffrey Horwitz)指出,美國與台灣的環保署透過美台國際環境夥伴計畫(IEP)密切合作,對各國的專家提供環境與氣候相關的訓練,與全球夥伴共同應對氣候變遷。
這場包括德國在台協會副代表施碧娜(Sabrina Schmidt-Koschella)也出席的「國際氣候外交圓桌會議」,今年是第2度舉辦,去年也是美、德、法、英各國代表與會。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董事長簡又新指出,會議主要是讓台灣的學者專家與駐台代表交換意見,學習外國的經驗,促進台灣與各國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