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3月19日從澳門進入中國時,遭當局以違反國家安全名義拘留,關押至今,李明哲妻子李凈瑜今(23)日前往中國,將告知李明哲父親往生消息。
李明哲當年入境中國時遭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接著在2017年9月公開受審「被認罪」,遭判刑5年。
李凈瑜表示,在李明哲父親往生後,她隨即提出一份申請書,希望中共政府能依據「准許受刑人奔喪的權利」之法令及慣例,准許李明哲返台奔喪。李凈瑜保證,李明哲祭拜父親之後,絕對會勇敢地再去中國服完殘刑,如果中國不相信台灣人有此膽識,她願在丈夫返台奔喪期間留在中國大牢作人質。
李凈瑜強調,這項請求是基於文明世界的法令及人道標準,盼自居為文明大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能向世界證明高度文明水平;她並懇求媒體,不要去機場堵「剛剛失去丈夫,又極其思念兒子」的李明哲母親,呼籲媒體把鏡頭「對向有權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