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台證」是由移民署簽發給大陸人民的入境證件,根據移民署規定,在大陸境內居住的大陸人民,辦理「個人單次或多次觀光入台證」,需先在大陸公安部門辦理「簽注」。由於大陸居民從港澳赴台灣只需檢核護照和入台證而無須「簽注」,且從中國大陸入境香港、澳門無實質戶籍限制,同時從台灣途徑港澳返回中國大陸時亦可憑藉護照過境,移民署若不要求簽發「入台證」須先持有「簽注」,想要回台觀光的陸生就可采港澳中轉的方式來台自由行。
陸生的歸屬感和認同感,台灣能給嗎?
畢業陸生無法在台灣工作,意味著他們註定要回返大陸或另赴國外就讀。即便曾對台灣滿腔熱血,陸生們還是要回歸現實。台灣留不住人才,陸生們也不覺得可惜,畢竟台灣給陸生的待遇真的公平嗎?
2012年10月17日,行政院向立法院提交兩岸條例第22條修正草案,將陸生在台「停留期間」改為「居留期間」以符合健保法規定。時隔整整四年,政府都換了人,這一法案還是沒能通過。陸生在台身份證件只是薄薄一張A4紙列印出來的入境證,既不方便攜帶也容易毀損,甚者不被海關當作真實證件,網友紛紛嘲諷是時代倒退。連對待陸生證件都可以如此草率,還拿什麼向大陸展示台灣的先進性?陸生拿著一張A4紙在台灣就讀,既沒有身份地位,又沒有歸屬感。
無論是陸生赴台限制、在台身份和權利的不對等,還是離台後想再赴台的苦衷,都影響著陸生看待台灣的方式,影響著兩岸民間交流的方方面面。面對兩岸關係,新政府必須要有主動的思考和作為,不應故步自封。
*作者為大陸時評作者,曾在台灣交換一年,熟悉兩岸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