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被刑求打成那樣,我灌汽油都接過,沒死都很神奇!後來我腎臟都壞掉了,要洗腎洗到死……」曾遭受國家迫害的人們,該如何討回公道?立法委員尤美女、周春米今(4)日共同主辦「落實轉型正義」公聽會,邀集各界討論平復司法不公、遭不當沒收財產返還、冤獄補償等問題,許多白髮蒼蒼的政治受難者與家屬在攙扶下出席。其中,現年82歲的受難者劉辰旦自述,他當年被灌汽油刑求、嚴重到下半生都要洗腎,反觀加害者還活得舒舒服服、身為政府重要官員,這一切讓他大嘆:「笑死人!」
劉辰旦出生於1937年、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於1971年被羅織罪名捲入「台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台北花旗銀行爆炸案」,最終服刑5年8個月。被囚禁期間曾受倒掛、灌水、灌汽油等刑求,造成後半生心臟病、腎臟病等問題,對於現行補償方案,劉辰旦自是有很多不滿。
「一天要賠5000?身體傷害算不算在內?大家被刑求打成那樣,我灌汽油都接過,沒死都很神奇……我腎臟都壞掉了、洗腎洗到死,身體傷害部份沒半點賠償,要賠多少錢說清楚,3000、5000,這是要笑死人啊?」劉辰旦嘆。
劉辰旦指出現有補償金額根本無法反應實質所受身體傷害的問題,關於如何落實轉型正義,劉辰旦也強調,對加害者追究是必要的,很多人都還活得「好勢好勢」(hó-sè hó-sè,台語的「舒舒服服」),還是政府重要官員,「笑死人!」
「金錢賠償或許很重要,但精神上我們需要知道加害者是誰」
「我們是受難者,但不明確知道加害者是誰,金錢賠償或許很重要,但精神上我們需要知道加害者是誰──這並不是報復的行為,是個交代,我們能夠知道有誰加害,我們才會有受難。」受難者劉明家屬劉榮凱亦如此強調。
受難者家屬林康明則說,自己父親是被判死刑的,死刑跟被關幾年幾年的立場不一樣,他是第二代又是獨子,爸爸被判死時才20多歲,造成林康明沒有兄弟姐妹、媽媽被迫改嫁,跟著媽媽走就被說成「拖油瓶」,「我的痛苦是非常痛苦,但我努力到現在還立足到社會。」
過去林康明領有600萬補償,問題是這些錢跟媽媽平分也才300萬,「我家破人亡,得了300萬有什麼用?」關十幾年的或許還能回家團圓,但林康明說自己出生一、兩歲就沒爸爸,讀到小學畢業被繼父趕出去、寄居叔叔家到初中又被趕出去,一路無人照顧非常痛苦,只能在底層社會搏鬥,而家裡過去在鐵路局、中山北路有宿舍,是很有價值的地方,卻也在爸爸被判刑後沒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