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1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地方政府財政狀況普遍欠佳,每年仍持續發放重陽敬老禮金、老人慰助金、老年三節慰問金、敬老福利津貼等(中央法定外的老人福利現金給付),每年該項支出預算從2014年的68.61億元,成長至2018年的89.36億元,核發金額更從2011年的48億元,遽增至2018年的89億元,增幅達8成之多,相當可觀,對於左支右絀的地方財政,無疑為沉重的支出項目。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於昨日通過監察委員江綺雯、副院長孫大川所提出的調查報告,請行政院督促所屬確實檢討改進並積極研議有效解決對策。監察委員江綺雯、副院長孫大川調查後發現,地方社會福利雖屬地方自治事項,但行政院主計總處考量各地方政府財政普遍不佳,為促其審慎衡酌發放社福津貼,自2012年起每年針對各地方政府編列「超過現行中央法定標準」、「超過中央政策所定一致性標準」等社福支出項目,均發函請地方檢討改進,並列為社福績效考核加重扣分的項目,再依評分結果,增減一般性社會福利補助款。
江綺雯、副院長孫大川指出,主計總處基於地方未有明顯改進成效,自2016年起除上述考核方式外,再視地方擴增或改進情形,直接扣減或增加一般性補助款,當年扣減金額最高為300萬元,2017、2018年分別再提高至500萬元及1000萬元。江綺雯、副院長孫大川表示,每年地方政府編列該項支出預算不減反增,從2014年的68.61億元,至2018年已達89.36億元,實際核發金額從2011年的48.52億元,至2018年已達到89.16億元
江綺雯、孫大川直指,這突顯主計總處對地方的預警機制及加重扣減補助款的作法,無法有效發揮導正的功能,亟待研議因應解決之道。
僅考量中央法定範圍 監委:衛福部、主計總處有疏漏
江綺雯、孫大川指出,衛福部對於各地方政府執行社會福利事項的情形,雖均有辦理績效考核,但僅就中央法定社福事項範圍進行考評,至於各縣市該類現金給付發放情形、有無排擠或影響其他社會福利經費支出與服務推動,均未曾納入考核範圍。江綺雯、孫大川認為,該部甚至對於主計總處所提「納入社福績效考核範圍」之建議事項,逕自決定已與該總處重複考核而無須辦理,足見該部對於此重要議題的消極態度,並突顯該兩機關對此部分考核的權責分工,有疏漏的地方。
江綺雯、孫大川認為,將請衛福部及主計總處應積極引導地方確實檢討該類現金給付並進行合理、適切的改善與調整,才能有效降低該等支出對地方財政及社福推動的影響與衝擊。